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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3000001/2024-00003

发文字号: 青卫健函〔2024〕24号

发布机构: 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4-01-29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 2024-01-29

索 引 号: 1163000001/2024-00003 发文字号: 青卫健函〔2024〕24号
发布机构: 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4-01-29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 2024-01-29

青海省卫生健康委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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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青海省卫生健康委门户网站(https://wsjkw.qinghai.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山一巷5号;邮编:810000;联系电话:0971—8201126;传真:0971—8239212;电子邮箱:qhwsjswbgs2013@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卫生健康工作转入常态的一年。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深刻践行伟大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奋力推进各项改革发展任务,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切实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实效,为扎实推进健康青海行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提供支撑,助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全年通过省卫生健康委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策法规、建议提案答复、工作动态等各类信息271件,其中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28件、省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33件。全年共刊发卫生健康新闻报道1466篇(国家级媒体439篇、省级媒体742篇、电视新闻185条),“青海卫生与健康”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1632条。全年共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13件。主动公开内容聚焦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康扶贫成果巩固、健康青海行动、新冠疫情、季节性呼吸道疾病和重大地方病传染病防控、医疗服务质量、卫生健康领域重大项目建设、中藏医药事业发展、重点人群健康服务等重点领域。全年办理行政许可申请 9008件,所有许可结果均按时公开。全年办理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单427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2023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4件,均严格按照《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办理和答复。其中,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的有3件,占75%;不予公开的有1件,占25%。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居民心脑血管疾病和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慢性病综合防控等方面。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深化规章集中公开。为方便群众获取使用,在省卫生健康委门户网站建立了规章库和规范性文件库,并设置了检索工具,提供了电子文本下载。二是规范做好重点领域公开。围绕省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增设了“新闻发布”“热点提示”“双随机一公开”“规划信息”等栏目。三是强化安全管理。认真贯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坚决杜绝因信息内容不当或网络安全事件引发负面舆情。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优化完善公开频道。按照省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相关要求,持续升级完善委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频道。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频道“政策”专栏内容,整理现行有效规章5部。应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将模糊查询升级为精准检索,提升了检索的有效性。对门户网站界面、栏目、信息、功能等作优化完善。二是集约化平台建设。完成我委门户网站升级改造运行工作,将门户网站迁移至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并于2023年9月13日正式上线试运行,实现与全省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和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系统对接、数据共享和互联互通。三是IPv6升级改造。全力推进门户网站IPv6升级改造工作,建立了IPv6排查机制,确保达标率在安全范围内。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调整完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确保组织机构健全,责任分工明确,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加强业务培训。针对集约化网站平台使用等方面内容,积极组织各处室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开展培训,进一步提升相关人员工作水平。三是健全审核机制。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等多项制度,进一步明确公开的事项、形式、程序、时限、责任、备案和监督等,为促进政务公开规范化、科学化提供制度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89

规范性文件

1

0

1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0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1

0

0

0

0

0

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省卫生健康委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对2022年度报告中提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改进。一是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贯彻执行新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修订依申请公开答复的相关表述,更加规范准确。二是规范依申请公开的渠道,持续优化依申请公开信息系统。三是强化政策法规的宣传解读。在及时公开政策法规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新媒体优势,加大对卫生健康政策法规的解读阐释、宣传引导。2024年,省卫生健康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稳妥推进,在工作中还有需要改进完善的地方:一是进一步厘清公开与不公开的边界,科学精准确定政府信息公开的范畴;二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程序,为申请人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依申请公开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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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电话:0971-8244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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