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青海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其他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青海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http://www.qhwjw.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青海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地址:西宁市城中区西大街12号,邮编:810000,电话:0971-8244534)。
一、概述
2017年,我委以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为抓手,按照省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围绕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机关目标,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运行,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在政府拓宽信息公开内容、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成效,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不断强化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把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常抓常议,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着力加强对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进一步充实和调整信息员队伍,注重加强对《条例》和省政府、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有关规定的学习,深刻领会和掌握公开要点、程序和方法,做到组织机构健全,责任分工明确,工作不脱节,措施不减弱,保证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落实制度,提高质量。严格落实《信息公开指南》、《信息依申请公开规定》的文件要求,动态编制《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工作运行机制不断健全。认真落实《委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明确各处(室、局)负责人是保密审查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涉及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等多项制度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具体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细化,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无违纪违规现象发生。
(三)夯实基础,畅通渠道。进一步发挥委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年内新设“健康青海 蓝盾护航”“健康扶贫”“信用信息”“双随机一公开”“纪检组信访举报信箱”等栏目,进一步调整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实现信息共享共用,及时公开政府信息。落实卫生计生信息宣传责任制,通过编发《青海卫生计生信息》和向新闻媒体通报卫生计生信息,及时公开卫生计生工作的重要政策和动态。加强网站日常维护和安全防护工作,投入资金10.8万元,对网站进行升级改版,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技术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7年度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08条。在本年度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政策法规类信息5条,占0.24%;涉及公共卫生、基层卫生、医政管理、卫生人事人才、卫生科技教育、中藏医药、药物政策管理、食品安全类信息436条,占20.68%;工作动态类信息1640条,占77.8%;新闻通报27条,占1.28%。
(二)主动公开范围
1.政策法规类。公开了《青海省卫生计生委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关于做好计划生育特别扶助保险工作的通知)》《青海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深入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的通知》《关于加强全省健康促进与教育实施意见》《青海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制度的通知》《青海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行政调解工作规程>的通知》政策性文件。
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编制完成《青海省“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青海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青海省“十三五”结核病防治规划》《青海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行动计划》《青海省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青海省“十三五”健康老龄化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海省国民营养实施计划(2017—2030年)》。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公布了2016年青海省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情况简报,涉及公众较为关注的卫生计生资源、医疗服务、病人医药费用、疾病控制与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妇幼卫生、食品安全、卫生监督等基本情况。
4.政府集中招标采购目录。在青海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公开2017年度药品和一般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挂网采购的目录和相关信息公示公布。
5.财政性资金和社会公共性资金使用和监管情况。公开了青海省卫生计生委2016年度省级部门决算和2017年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6.行政许可(审批)相关信息。调整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布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办理时限、办理程序、准入条件和流程图以及申请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并全部纳入省政府行政服务大厅办理。
7.教育、医疗、扶贫、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公开了《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调整完善后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和医政管理、血液管理、卫生监督、疾病预防、医学科技教育、药事管理、爱国卫生、妇幼保健、社区卫生、食品安全、医疗收费标准、中藏医工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等医疗卫生计生方面的信息。
8.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2017年,全省共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21起,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15起,均得到及时有效处置,无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通报,每月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提出防控建议。
9.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公开了医疗卫生行业有关专项监督执法检查情况。
10.行政机关机构职能等情况。公开“健康青海 蓝盾护航”“健康扶贫”“信用信息”“双随机一公开”“纪检组信访举报信箱”等栏目。
(三)公开渠道
1.门户网站。公众通过卫生计生委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子站可查阅卫生计生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申请公开”栏目,可在线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通过动态编制的公开目录,查询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
2.青海卫生计生信息。及时编发全省卫生计生工作重要动态、重大决策部署、重大疫情处置和医疗救治、传染病流行趋势,以卫生计生信息、疫情专报、公告的形式报送有关部门,同时通报新闻媒体并上传至门户网站向公众发布。
3.新闻发布。据统计,2017年省级全年衔接卫生计生工作采访34次,人民日报、健康报、中国人口报等央媒刊发新闻170篇,青海日报等省媒刊发新闻810篇,青海广播电视台、西宁广播电视台等电视媒体播出新闻300条,新华网、人民网、中新网、青海新闻网等网站转载新闻2700余条。坚持新闻发布制度,年内举办新闻发布会5场,发布政策解读稿件27篇,新建官方微信平台“青海卫生与健康”,建立卫生计生系统微信矩阵,累计推送信息710条。
4.设立查阅场所。公众除可在网站或直接来我委查阅相关信息外,还可在省政府设立的省档案馆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查阅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及咨询情况
2017年度我委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7件,其中网上申请8件,信函申请9件。目前,已经答复的17件申请,包括“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5件,“同意公开”5件,“同意部分公开”1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2件,“申请信息不存在”2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1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1件,主要涉及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要求公开文本等信息。
2017年,我委接受电话咨询400余件(次),涉及部门工作职能和卫生计生行政审批许可事项,均按照规定给予及时答复,全年未收到公众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和行政诉讼。
四、公开支出及收费情况
目前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均为兼职,未增加人员经费开支。因我省相关部门尚未出台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标准,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未收取相关费用,产生的邮寄、电话、印刷费用均列入公用办公经费。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委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探索建立了一些公开的形式或平台,但主动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强化,主动公开的范围需要进一步细化,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办理需要进一步规范,长效工作机制建设有待完善。下一步,我委将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充实公开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