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青海省卫生厅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其他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青海省卫生厅网站(www.qhwst.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青海省卫生厅办公室(地址:西宁市城中区西大街12号,邮编:810000,电话:8244534)。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重要内容。一年来我厅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进展。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进一步强化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把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常抓常议,不断加强对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同时,对省政府“三定”方案出台后厅机关新增设的处室及时确定2名信息员,并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补充了相应的目录,做到组织机构健全,责任分工明确,工作不脱节,措施不减弱,保证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完善相关制度和规范。进一步完善和充实了《信息公开指南》、《信息依申请公开规定》,动态编制《信息公开目录》,并根据省政府法制办要求制定出台了《厅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涉及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等多项制度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具体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细化,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
(三)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把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开设了信息公开专题子站,完成青海卫生信息网站、电子邮件等信息子系统资源整合,实现信息共享共用,及时公开政府信息。落实卫生信息宣传责任制,通过编发《青海卫生信息》和召开卫生信息通报会,及时向公众公开卫生工作和疾病预防控制重要动态。同时每月编发1期《卫生法规与政策》,公开我厅制发的规章、规范性文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到2009年底,我厅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15件。其中,本年度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86条。
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政策法规类信息55条,占6.21%;涉及公共卫生、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医政管理、卫生人事人才、卫生科技教育、中藏医药、药物政策管理、党的建设类信息195条,占22.01%;工作动态类信息600条,占67.72%;新闻通报15条,占1.69%,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公告21条,占2.37%。
(二)主动公开范围
1、政策法规类。公开了《青海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基本物资储备目录及管理办法》、《青海省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青海省第二类疫苗预防接种管理办法》等规章20条。公开了《青海省护士执业注册工作方案(试行)》、《青海省卫生系统优秀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青海省乡镇卫生院收支两条线管理和农村卫生机构业务合作扩大试点工作指导意见》、《青海省中藏医医院文化建设实施方案》、《青海省2009年餐饮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等各类规范性文件35条。
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公开了《深化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工作方案》、《2009年青海卫生工作要点》等卫生改革发展规划性文件。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公布了2009年青海省卫生事业发展情况简报,涉及公众较为关注的卫生资源配置、医疗服务质量、新农合制度运行、农牧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等基本情况。
4、政府集中招标采购目录。公开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目录。
5、财政性资金和社会公共性资金使用和监管情况。向州(地、市)卫生行政部门公布中央扩大内需新增卫生投资项目、公共卫生项目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
6、行政许可(审批)相关信息。公开了医疗机构执业、执业护士证书审核注册、医疗机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一般血站设置、母婴保健机构执业、生产化妆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等卫生行政许可的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
7、教育、医疗、扶贫、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公开了年度为农牧民健康办实事计划和落实情况,以及医政管理、血液管理、卫生监督、疾病预防、医学科技教育、药事管理、爱国卫生、妇幼保健、社区卫生、医疗收费标准、中藏医工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等医疗卫生方面的信息。
8、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公布了《青海省应对甲型H1N1流感流行应急预案》,公开了影响公众健康安全的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报、发生及处置情况等信息,通过媒体及时公开了黄南州鼠疫疫情处置、甲型H1N1流感疫情、手足口病疫情应对和医疗救治情况,以及季节传染病疫情预警等信息。
9、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公开了有关食品卫生专项监督执法检查情况,公布了卫生问题严重的产品和企业名单。
10、行政机关机构职能等情况。公开了省卫生厅职责、工作规则、厅直医疗卫生单位招考和录用专业技术人员条件、程序、结果等方面的信息,如《青海省卫生厅工作规则》、《青海省卫生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护人员公告》。
(二)公开渠道
1、门户网站。公众通过卫生厅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子站可查阅卫生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申请公开”栏目,可在线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通过动态编制的公开目录,查询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2009年我厅网站主页浏览量达40余万次。
2、卫生法规与政策。在通过网站主动公开信息的同时,我厅制定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大事记等信息还通过《卫生法规与政策》进行公开。《卫生法规与政策》每月出版1期,通过邮寄方式向全省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免费发送,每期发放量达380份。
3、青海卫生信息。及时编发全省卫生工作重要动态、重大决策部署、重大疫情处置和医疗救治、传染病流行趋势,以卫生信息、疫情专报、公告的形式报送有关部门,同时通报新闻媒体并上载至门户网站向公众发布。
4、新闻发布。据统计,2009年我厅共发布新闻稿件500余篇,被《健康报》刊用114篇。通过召开新闻通报会发布新闻稿件15条。
5、设立查阅场所。公众除可在网站或直接来我厅查阅相关信息外,还可在省政府设立省档案馆、省图书馆、西宁市政务大厅3个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查阅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及咨询情况
2009年,我厅通过互联网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件(次),接受电话咨询63件(次),涉及部门工作职能和卫生行政审批许可事项,均按照规定给予及时答复,全年未收到公众对我厅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和行政诉讼。
四、公开支出及收费情况
目前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均为兼职,未增加人员经费开支。因我省相关部门尚未出台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标准,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未收取相关费用,产生的邮寄、电话、印刷费用均列入公用办公经费。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厅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作了一些工作,探索建立了一些公开的形式或平台,但主动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强化,主动公开的范围需要进一步细化,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办理需要进一步规范,长效工作机制建设有待完善。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充实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强化督促检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