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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出台文件进一步加强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

时间:2025年08月07日 17:43 【字体:


77日,省委社会工作部、省卫生健康委、省疾控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提升基层卫生健康治理能力的通知》,旨在落实以基层为重点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健全完善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持续提升基层卫生健康治理能力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供有利支撑。

《通知》明确,2027,全省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联动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服务能力明显增强,社会共治共享、医防协同融合的治理格局基本形成,基层卫生健康综合治理能力和水平大幅提高。

《通知》重点部署了完善工作机构、配强工作力量、改进服务方式三项工作任务,并要求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将其作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同时,配套制定《青海省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工作指南》,从基本职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常态化传染病防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爱国卫生运动、健康教育等方面明确了工作职责,对基层开展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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