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ST14202200036 发文字号 : 青卫健办〔2022〕136号

发布机构 : 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文时效: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 2022-07-06

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老年医学人才培训项目工作的通知

青卫健办〔2022〕136号

各市、自治州卫生健康委,省人民医院,青海福利慈善医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函〔2022〕170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司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国老年医学人才培训项目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强老年医学人才培养培训,提升老年健康和医养结合服务能力,现就做好我省2022年老年医学人才培训项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22年国家卫生健康委计划在我省培训老年医学人才37名,其中,老年医学科医师20名,医养结合机构医师7名,老年医学科和医养结合机构护士10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

二、培训基地

根据《国家老年医学人才培训项目省级培训基地遴选标准(2022年版)》要求,经严格筛选确定省老年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青海省人民医院老年医学科)为我省省级老年医学人才培训项目培训基地。

三、培训对象

(一)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老年医学科、计划设置老年医学科或设置老年医学病床相关科室的临床执业(助理)医师,需从事临床工作三年以上。

(二)在医养结合机构从事临床工作两年以上的临床执业(助理)医师。

(三)在老年医学科、计划设置老年医学科或设置老年医学病床相关科室和医养结合机构工作,从事临床工作两年以上的护士。

四、培训方式及时间

培训采取线上线下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脱产学习,学员在培训基地学习相关专业理论知识,并到老年医学科进行临床实践,在培训期内,培训基地要根据学员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理论学习和临床实践培训方案;在线学习,学员登录中国继续医学教育网(http://www.ncme.org.cn)参加线上课程学习。

(一)老年医学科医师:理论学习和临床实践90天,同时完成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二)医养结合机构医师:理论学习和临床实践90天,同时完成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三)老年医学科和医养结合机构护士:理论学习和临床实践30天,同时完成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五、有关事项

(一)各市、自治州卫生健康委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认真做好培训对象资格审核等工作,前期摸底申报参训人员名单已于6月20日前报省老年医学人才培训项目培训基地(青海省人民医院老年医学科),并上报培训统筹管理平台进行了注册,已确定推荐注册的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参加培训人员于7月17日前到培训基地报到。学员报到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复印件。

(二)省老年医学人才培训项目培训基地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指派专人负责在培训统筹管理平台(http://pxtc.chinacpd.cn)登记培训人员信息。培训基地要加强培训信息管理,记录培训学员的学习过程,出勤、临床实践操作和理论学习等内容,并将其作为项目经费执行、项目考核及培训合格证发放的重要依据。

(三)培训基地要按照《全国老年医学人才培训项目医师培训大纲(2022年版)》《全国老年医学人才培训项目护士培训大纲(2022年版)》及《全国老年医学人才培训项目培训考核方案(2022年版)》要求和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培训计划,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统筹推进培训工作,加强过程管理,做好信息管理、考勤、过程监管、考核和绩效评价等工作,确保培训项目效果与质量,并取得实效。项目培训基地要按要求将培训进展情况及时报送省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处。

(四)学员派出地区和单位要与省老年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青海省人民医院老年医学科)加强沟通协调,严格落实培训制度,强化培训过程监督,确保培训质量。学员派出单位应按要求认真选派人员参训,确保学员参加培训期间的人事(劳动)、工资关系不变,保障学员合理待遇。

联 系 人:省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处   武 海

联系电话:0971—6107066

青海省老年医学人才培训项目培训基地杜灿

联系电话:13897425079

 

附件:2022年度青海省老年医学人才培训项目培训名额计划表

 

 

                                                                                         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2年7月4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