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医疗广告发布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医疗市场秩序

时间:2023年07月07日 11:27 【字体: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广告管理,推进医疗广告市场健康发展,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7月6日下午,青海省卫生监督所召开规范医疗广告集体约谈暨法律宣讲会。

会上,卫生监督员对《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发布医疗广告的审批流程、需提供的材料等要点进行了详细讲解,并针对日常监管过程中医疗广告发布方面存在的常见问题进行了指导。

会议要求,一是发布医疗广告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规定,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不得发布医疗广告;二是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核准的广告成品样件与媒体种类发布医疗广告;三是对违法发布的医疗广告,相关医疗机构要及时自查整改,不留死角。

通过此次约谈,各医疗机构负责人对《医疗广告审查》的流程有了详细了解,简化了办事流程;同时对发布医疗广告的法律法规有了进一步认识,调动了医疗机构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热情,为下一步依法发布医疗广告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来自23家医疗机构的负责人参加了此次医疗广告集体约谈暨法律宣讲会,并签订《约谈承诺书》。省卫生监督所将针对医疗广告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主办: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电话:0971-8244534

wsjkw.qinghai.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青ICP备11000001号-5 政府网站标识码:6300000021 青公网安备 630103020000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