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 海 省 卫 生 健 康 委
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一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总体部署要求,我委紧紧围绕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大局,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严格落实法定职责。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动态调整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牵头制定年度法治建设要点和工作任务
台账。二是完善制度体系。坚持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建立公平性竞争合法性审查制度。三是全面从严治党。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委系统党的建设实施方案》,全面从严治党延伸至基层。印发《全省整治医疗领域腐败问题专项行动方案》,开展整治医疗领域不正之风专项行动,加大联合惩戒力度。
(二)持续规范依法行政。一是逐步完善法律体系。《青海省包虫病防治条例》于2023年9月1日正式施行。1名同志获评全省依法治省立法工作先进个人。二是法律顾问作用凸显。落实《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的通知》《法律顾问工作规定(试行)》。选聘上海建纬(西宁)律师事务所为委系统提供的合同审查、基建项目法律咨询、涉法事务诉讼等法律服务10次以上,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讲座1次。三是强化行政复议和规范性文件审核。规范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管理,行政应诉案件1件,并胜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16件,其中继续有效13件,废止3件。四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认真执行卫生健康系统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确保相关行政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平竞争要求。五是预防处置医患纠纷。按照省卫生健康委《行政调解工作规程》,严格执行工作规范,有效化解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全省共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48个,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员208人,成功调解医疗纠纷500余起。
(三)公正严格行政执法。一是加快队伍建设步伐。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行政执法人员准入,组织全省新任卫生监督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全省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人员持证率、两证率均达到100%。积极开展专题业务培训工作,培训人数800人次。二是夯实执法建设基础。各级卫生健康监督机构综合监督业务应用平台全覆盖。印发《青海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投入810万元用于基层卫生监督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三是加大综合执法力度。持续实施“健康青海蓝盾护航”系列专项行动。2023年,全省各级卫生健康监督机构共监督检查各类被监督单位23402家,覆盖率89.77%,查处违法违规案件300件,处罚金额341.79万元。1名同志获评全省依法治省行政执法工作先进个人。开展疫情防控处置督导8次,累计抽查全省8个市(州)45个县(区)的各类单位和场所821家单位,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当地立行立改,督查情况及时报告省指挥部。通过“信用青海”平台及时进行“双公示”公布,合规率100%。四是开展专项整治聚焦难点和热点。联合11部门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活动,未发现辅助生殖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违法行为。联合6部门开展抗(抑)菌制剂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五是深入推进执法检查和普法宣传。近年来,累计完成《传染病防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8部法律、《护士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18部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将“双普法”责任制纳入目标责任考核。按照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学法用法和考试工作要求,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深度融合,广泛宣传卫生健康法律法规。
(四)权责清单动态调整。一是完善制度措施。进一步优化卫生健康行政审批制度。调整我委“放管服”改革领导小组。印发“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和“公民身后一件事”实施方案及推广应用方案,并组织线上培训。进一步完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及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探索建立医疗广告审查“通办”机制。二是加强动态调整。向省审改办报送《省卫生健康委调整权力和责任清单的函》,保留的现行的124项行政职权,制定流程图并公示,35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由省政务服务办事大厅统一受理。三是推进优质服务。制定完善《省卫生健康委政务服务实施清单》,累计受理各类行政许可事项24658件(“马上办”事项21462件、“最多跑一次、一次办好”事项3196件),办结24649件,待办结9件,办结率99.9%。群众服务质量回访满意率100%。
二、存在问题
卫生健康法治建设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是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要求相比,还存在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尚不健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待深化,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和信息化建设步伐有待提速,“以案释法”工作效果不明显等问题,这些短板将在今后工作中重点加以解决。
三、下步工作思路
2024年我委将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是狠抓“关键少数”。坚持党组(党委)法治领导,充分发挥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领导干部示范引领作用。二是推进行业立法。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确保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立法进程与发展进程相适应。三是强化依法行政。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权力责任清单,完善监管机制。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把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和刚性约束落实到位。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四是严格行政执法。深化“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卫生健康系统综合执法工作。五是加强普法宣传。进一步健全普法责任制,深入贯彻落实《宪法》《民法典》《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和“以案释法”工作。
青海省卫生健康委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