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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藏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 综合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时间:2023年11月01日 10:59 【字体:

近年来,青海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重大决策部署,聚焦“高质量发展”,注重顶层设计,强化三医联动,出台扶持政策,大力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将中藏医药各项工作做的更细更实,各项制度措施落实的更快更稳,全面推进中藏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一是中藏医药服务网络基本建立。全省有公立中藏医医院42所(其中中医医院14所,藏蒙医医院28所;三级甲等医院2所、三级乙等2所、二级甲等32所、二级乙等4所、二级未定级2所),占全省公立医院总数37%。中藏医医院床位数6850张,占全省医院床位总数19%。全省注册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7564人,每千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1.27人。全省53所综合医院和20所妇幼保健机构开展中藏医药服务,占比分别达到86.89%和38.46%。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中藏医馆439个,建设覆盖率100%。全省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97.3%的乡镇卫生院能够提供中藏医药服务。

二是中藏医药综合改革稳步推进。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省药品监督管理、医疗保障等部门先后制定印发《青海省藏医医疗机构常用中药饮片通用名称目录(2022版)》《青海省藏医医疗机构中(藏)药饮片临床应用技术指南》。省卫生健康委联合省医疗保障部门印发《关于做好医保支持中藏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工作的通知》。省医疗保障部门积极争取国家药品目录调整政策对青海省民族药的支持,及时将符合医保政策的民族药增补至省级目录。截止目前,纳入国家目录的民族药有96种,省级增补60种,共有156种民族药纳入我省医保目录;印发《关于将部分藏医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纳入青海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将150种藏医医疗机构常用中药饮片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同时积极争取国家药品目录调整政策对青海省民族药的支持,及时将符合医保政策的民族药增补至省级目录。截止目前,纳入国家目录的民族药有96种,省级增补60种,共有156种民族药纳入我省医保目录。今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藏(蒙)医医疗机构制剂医保目录,492种(2763个品规)藏(蒙)药制剂纳入全省医保支付范围,占全省藏医医疗机构制剂的71.4%。同时,202种中药制剂纳入医保目录,占全省中医医疗机构制剂的85.2%,极大地缓解了全省广大群众中药民族药用药需求。省医疗保障局加大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力度,优先将功能疗效明显、患者广泛接受、特色优势突出、应用历史悠久的中藏医医疗服务项目进行了调整,青医保局发〔2023〕51号文件中,共调整医疗服务项目439项(其中新增51项,修订388项),涉及中医及民族医项目192项,占此次调整医疗服务项目比例的43.7%。其中中藏医服务项目新增38项,占全部新增项目的74.5%。截至目前,青海省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共281项,纳入医保占比82%;藏(蒙)医医疗服务项目共有368项,纳入医保目录334项(甲类175项、乙类159项),纳入医保占比达到91%。从2023年 9月1日起,将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支付范围,进一步满足参保群众用药需求。

三是中藏医药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中医特色重点医院等项目稳步推进,其中省藏医院项目已竣工投入使用。国家中医区域医疗中心、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试点项目落地我省,已下达资金2.5亿元。加强中藏医重点专科建设,共建设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中医)4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20个、优势专科8个,省级中藏医重点专科42个。建设全省中医肺病科、妇科、肛肠科、中医护理和藏医药浴科、外治科等专科联盟6个,推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建立中藏医质控中心10个,实现省市(州)级中藏医质控体系全覆盖。实施基层中藏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建设示范(旗舰)中藏医馆104个和中藏医阁94个。全省共有10个县(区)获评县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6家中医院被列入全国疼痛综合管理试点医院。

四是中藏医药人才队伍持续夯实。建设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22个,省级流派工作室12个,培养国家级、省级老中藏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126人。建设国家高水平中医药重点学科2个,培养全国中医临床特色技术传承骨干等项目人才89名。评选全省名中藏蒙医32人。我省1人获得“国医大师”称号,5人荣获“全国名中医”荣誉称号。2023年,全省共培训中藏医药专业技术人员1206人,进一步推广普及中藏医药适宜技术和外治特色疗法,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中藏医药服务。

五是中藏医药科研创新有力推进。建设藏药新药开发重点实验室,实施藏医药文献数字化工程,建成13个藏医药专业数据库和青海省藏医药信息网络平台。组织专家制定的93种《藏医医疗技术》已印刷出版,配合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编制完成《青海省医疗机构制剂规范》第一册、《青海省藏药材标准》第二册并出版,推动藏医药标准提档升级。省林草局、省卫生健康委等八部门共同认定并发布青海省道地中藏药材(“十八青药”)。与西藏藏医药管理局联合召开《藏医疾病分类与代码》全国专家论证会并通过论证验收,我省已印发执行。成功举办全省中藏医药科研能力提升培训班和中藏医药科研课题项目实施培训班,累计培训310人。完成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青海省普查)总结工作,经普查,青海省中药资源物种达1636种,主编著作《青海省中医药传统知识荟萃》等11部,发表论文28篇,收集“木布吉君散”等经验 方165个,基本摸清了青海省药用植物资源与分布。

六是中藏医药传统文化繁荣发展。开展中藏医药文化进校园活动,遴选16家具有中藏医药特色的机构建设省级中藏医药文化教育宣传基地。同时开展健康中国行动中藏医药健康促进专项行动和大型中医药健康文化推广及藏医养生保健操培训等活动。藏医放血疗法等6个项目被列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余项中藏医类项目列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出版全国第一部对《四部医典》曼唐注解的汉译版著作《四部医典曼唐图解》,搜集挖掘藏医药古籍文献10部,整理出版《藏医药大典》续编等专著26部,创刊以来出版发行《中国藏医药》期刊67期,发行6.7万册。

七是中藏医药交流合作日益频繁。在青海国际生态产业博览会举办藏医药产业合作和发展论坛及“大医精诚”藏医药展示,推动藏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青海大学藏医学院获批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国际合作专项项目“藏医药国际合作基地(青海)”,是全国藏医药领域唯一入选的项目。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短期培训合作项目,举办“一带一路”尼泊尔藏医药短期留学生班。2021年,组织召开藏医药防治新冠肺炎在线专题国际学术研讨会。2022年,由青海省藏医药学会牵头,来自西藏、四川、云南、甘肃等省区6家藏医药学术团体共同建立藏医药学会发展联盟,助推藏医药事业全面振兴发展。2023年,青海大学选派青海省藏医院藏医专家赴俄罗斯象雄藏医学院开展藏医药教学工作,举办学术讲座3场,诊疗患者700余人次。同时举办了全国首届藏医人体生命科学研讨会,促进藏医人体学教学实训、人才培养、场馆建设等方面的交流。中藏医药学术交流氛围浓厚,今年共承办协办国家级中藏医药学术论坛4期,主办省级学术论坛5期,促进了中医针灸、中药量效、藏医药浴、藏医护理、藏医外治、藏医人体生命科学等领域交流合作。其中首届“黄河流域针灸高质量发展论坛”的成功举办,推动了黄河流域九省区中医药工作深入交流与合作。青海藏医药文化博物馆作为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全面展现藏医药学悠久的历史、博大精深的理论体系和独具特色的传统技艺,年访问量达70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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