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申报2023年度中藏医药科研课题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2年12月12日 16:07 【字体:

青卫健办〔2022〕201号

各市、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委属各医疗卫生机构,行业医院,青海大学医学院、藏医学院:

   为进一步发挥我省中藏医药特色优势,提升中藏医药防病治病能力和理论研究水平,深入推进中藏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中藏医药科研课题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目标

  坚持“传承精华,守正创新”,突出中藏医药传承创新需求,加强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研发布局和协同创新,提高中藏医药“防、治、康”能力水平,推动中藏医药改革创新,促进中藏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项目范围及内容

  2023年度中藏医药科研课题项目包括重点研究项目和科研基金项目。

 (一)重点研究项目

 在中藏医药理论指导下,研究解决中藏医药防治疾病的关键问题,促进中藏医药发展和产业提质增效,需具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须附查新报告。

 1.中藏医药理论传承与创新研究:中藏医药基础理论研究、中藏医药临床理论体系研究。

 2.中藏医药文化与政策研究:以《中医药法》《青海省中医药条例》等为依据,开展中藏医药文化研究;围绕我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十四五”中藏医药发展规划等方面开展政策研究。

 3.中藏医临床研究:中藏医药对慢性病、高原病和重大疾病的临床诊疗技术研究;针对临床疗效确切的名老中藏医经验方、经典名方、院内制剂的临床评价研究。

 4.中藏药研究:基于我省道地或大宗中藏药材和药用植物的研究,中藏药新药制剂、专病专方等开发研究。

 (二)科研基金项目

 具有实质性中藏医药研究内容,选题新颖、方案可行、贴近中藏医药临床服务。

 1.常见病、多发病的中藏医药诊治、康复临床实用技术和方法研究;

 2.中藏医药参与疫情防控救治研究;

 3.中藏医治未病、养生保健技术与方法研究;

 4.名老中藏医临床经验、学术思想传承、特色医技技术的应用及创新研究;

 5.中藏药炮制、制剂工艺等关键技术研究。

 三、项目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须为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医学院校和科研院所等。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医学院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协作开展研究。项目申报单位须提供必要的研究条件和相关支持,并给予一定的配套资金支持。

 (二)项目申请人须为上述机构在职中藏医药人员。重点研究项目申请人应具备高级职称,年龄不超过60周岁;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备独立科研能力。上述项目每人只能申报1项,每个单位申报不能超过2项,省级中藏医医疗机构可申报5项。

 (三)项目申请涉及人体研究须符合伦理规范并通过伦理委员会审查,涉及动物的研究须符合实验动物相关规定。

 (四)如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项目申请不予受理:1.缺少中藏医药理论指导或缺乏中藏医药研究内容;2.申请人以往有不良记录(承担省中藏医药科研课题项目未经审批逾期不验收、近2年有撤题等);3.申请主要内容不符合申报范围及内容;4.已获其他项目资助或与其他项目内容重复;5.正在承担中藏医药科研课题在研项目或近1年有结题者。

 四、项目申报程序

 (一)申请人提交《青海省 2023年度中藏医药科研课题项目申报书》(附件1)一式5份、支撑材料(装订成册)一式1份。其中涉及人体研究须提供伦理审查证明,重点研究项目须提交查新报告。

 (二)各市州审核汇总辖区内申报项目,盖章后报送省中藏医药管理局,电子版发送至邮箱。省级医疗机构和医学院校直接报送。

 (三)省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材料进行评审,根据专家组意见,审核确定项目名单。并与项目单位签订项目任务书。

 五、项目实施时间

 项目实施周期为期2年,自立项之日起计算。

 六、组织实施

 (一)省中藏医药管理局负责项目的管理和组织实施,做好过程管理和绩效评价,组织开展项目的中期评估和结题验收。

 (二)项目单位负责组织项目的日常管理,保证对项目实施所需的人力、物力和工作时间等条件给予保障。

 (三)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任务书确定的方案实施项目,保证研究工作的时间及质量,按计划认真开展研究工作。

  七、其他事项

 (一)申报截止时间为 2022年12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青海省 2023年度中藏医药科研课题项目申报书》可在青海省卫生健康委网站下载。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  露   联系电话:0971—8244247

 邮 箱:qhszzyyglj@126.com

 

 附件:1.青海省2023年度中藏医药科研课题项目申报书.docx

          2.青海省2023年度中藏医药科研课题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

 

 

                                                                                                             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2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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