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努力破解群众“不愿生、不敢生”难题

时间:2024年08月14日 14:46 【字体: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健全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作出部署,明确以应对老龄化、少子化为重点完善人口发展战略,提出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等改革举措。近年来,青海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人口问题,因时因势调整优化生育政策及其配套支持措施,为保持适度生育水平和人口规模、促进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20227月出台《青海省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青发〔202219号),细化了各项工作要求,坚持底线思维,着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深入推动中央国务院各项措施落地见效,有效防止和减缓人口快速下滑。

(一)强化生育政策宣传。针对我省面临较低生育水平,生育支持政策见效还有5—10年时滞的问题省卫生健康委加强人口国情教育和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及新修订的《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宣传,加强生育支持核心关键制度建设的统筹协调,调动一切有利因素,激发生育意愿,解决生育难题,缓解生育压力。同时,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引导全社会破除高价彩礼等陈规陋习,尊重生育的社会价值,把全社会的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

(二)完善生育支持配套措施。加大力度帮助各市州研究制定各类配套支持政策,包括生育保险、医保报销、住房保障、税收补贴等专项性政策。探索研究政府、企业、家庭三位一体的生育成本分担机制。果洛州、海南州已出台政策,对符合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分别发放1000元和2000元的一次性生育补贴,在规定生育假188天的基础上再增加奖励生育假6090天,配偶护理假由15天增加至30天,父母育儿假期由15天增加至35天。

(三)降低生育成本。进一步优化我省生育支持政策,减轻全省参保群众相关生育医疗费用负担,联合省医保局印发《关于将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将原43项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规范整合为12项,合理确定收费价格,在充分考虑医保基金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将9项辅助生殖项目纳入医保乙类报销范围极大的降低了不孕不育患者生育成本,助力国家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四)加大托育服务供给,降低抚养成本。大力鼓励支持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兴办婴幼儿托育服务机构,形成全日脱、半日脱、计时托和临时托等多种形式的托育服务网络,提升婴幼儿入托率,减轻家庭照料负担。联合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等14部门印发《青海省推动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明确提出进一步健全托育服务体系,推进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努力实现“幼有所育”。同时,配合省发展改革委实施好公办托育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和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及超长期国债发行中的支持托育发展的相关项目工作,带动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上半年,全省开设托育服务机构332家,共有托位数2.12万个,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3.57个。

(五)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有效实施妇女儿童公共卫生服务。深入实施农牧区妇女宫劲癌乳腺癌筛查、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阻断、儿童营养改善、新生儿疾病筛查等服务;强化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全省免费婚检率达到64.4%,新生儿疾病筛查保持在90%以上;不断拓展儿童保健服务内涵,结合0-6岁儿童健康管理和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加强婴幼儿营养喂养指导,6月龄以内婴幼儿纯母乳喂养率保持在80%以上,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控制在5%以下。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均达到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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