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委属相关医疗机构,行业、民营医院:
为贯彻《健康青海行动(2020-2030年)实施方案》中老年健康促进行动方案提出的“到2022年和2030年,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老年医学科比例分别达到50%及以上和90%及以上,三级中藏医医院设置康复科比例分别达到75%及以上和90%及以上”目标要求,加快推进我省老年医学科建设步伐,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老年医学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国务院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科学把握我国人口老龄化发展态势,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做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大战略部署。为深入推进健康青海建设,提高全省各族群众人民健康水平,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健康青海2030”行动计划》,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实施意见》,全省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始终把牢政治方向,树牢人民立场,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着力解决全省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比例较低、疾病诊疗能力较弱、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
二、摸清底数,全面掌握区域内老年医学科设置情况。《2019年青海省卫生健康统计资料》显示我省共有各类医院220家,其中二级医院96家、三级医院20家。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充分发挥卫生健康统计工作在调查摸底中的作用,认真做好本区域内各类医疗机构,特别是二级以上综合性机构内设置老年医学科和三级中藏医医院设置康复科调查摸底情况,全面掌握辖区内各医疗机构老年医学科设置底数及运行管理等情况,为推进老年医学科发展、推动老龄健康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三、优化设置,促进老年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全省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比例较低问题,以问题为导向,针对老年人常见的老年综合征、共病以及其他急、慢性疾病的特点,加快提升我省老年医学科建设,积极应对快速老龄化带来的严峻挑战。认真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老年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有条件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促进老年医学发展,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要积极作为,推动工作,使全省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有条件的专科医院设置老年病科的比例和三级中藏医医院设置康复科比例明显提升,其他医疗机构积极开设老年病门诊。
四、提升质量,强化老年医学诊治能力建设。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完善老年医疗资源布局,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切实提高本地区二级及以上综合医疗机构和三级中藏医医疗机构设置老年医学科和康复科的增量。在做好老年医学科增量的同时规范老年医学科的建设与管理,强化老年人健康综合评估和疾病预防诊治多学科协作,不断提升老年人疾病诊疗能力,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医疗安全,推进老年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诊治能力建设。通过开展老年友善医院建设,加强老年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为老年人看病就医提供便利服务。
五、健全政策,不断提升老年医学专业水平。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剧,我省老年医学资源总量不足、分布不均、结构不合理之间的矛盾日渐凸显,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站位全局,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力度,协调同级财政部门,加大对老年医学科室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的投入力度,调动医疗机构积极性。加强科研单位与先进地区医疗机构的交流合作,推进高原地区老年医学研究框架的设计。加大老年医学培育,强化老年医学领域队伍建设,不断提升老年医学专业诊疗服务水平。加强高原地区老年慢性疾病防治技术普及推广和临床新技术、新产品转化应用,促进我省老年医学科学发展。
为全面掌握全省各级医疗机构设置老年医学科情况,请各市、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委属相关医疗机构,省级行业、民营医院于3月31日前,向省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处书面报送2020年底本辖区内二级及以上综合医疗机构、三级中藏医医疗机构设置老年医学科、康复科和委属、行业、民营医疗机构老年医学科设置。省卫生健康委将适时对各地各单位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导调研和不定期通报。
联系人:省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处 张英 武海
联系电话(传真):0971-6107066
电子邮箱:qhlljkc@126.com
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