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卫健办函〔2025〕44号
各市、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委属委管医疗卫生单位:
为持续提升我省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工作水平,进一步激发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科技创新活力,我委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度全省医疗卫生机构“三新”项目评审和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各单位按照原省卫生厅《开展新技术、新业务、新方法工作管理办法》规定及要求组织申报工作。
二、申报的“三新”项目必须是在全国具有领先或先进水平、在本地区为首次开展,有重要学术及推广价值,在全省有重大影响、推广率较高,并能提高本专业诊疗水平、解决本专业疑难问题的项目。
三、省卫生健康委委属委管医疗卫生单位、西宁市所属各医疗卫生机构申报的项目,需经本单位学术委员会初评,提出评审意见,同意盖章后方可申报,申报数量应严格控制在分配名额之内。
四、海东市、各自治州所属医疗卫生机构申报的项目,由市(州)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进行初评,提出评审意见,同意盖章后方可申报。
五、省卫生健康委委属委管医疗卫生单位、西宁市(除湟中区、大通县、湟源县)所属医疗卫生机构申报的“三新”项目,须经科技情报检索和查新,报送申报材料时须附带查新报告,查新报告有效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月。
六、请各地、各单位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组织申报,认真把好“三新”项目推荐关。项目推荐单位、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要严格遵守科研诚信、伦理审查和人类遗传资源使用的工作要求,要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的须经过伦理委员会审查,申报时须提供审查结果;涉及人类遗传资源使用的须经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批准,申报时须提供使用批件。凡申报时未能提供审查结果、使用批件的,项目单位不得推荐,省卫生健康委委托收集单位一律不予受理。
七、所有申报项目均需提供本年度开展该项目的有关原始临床及相关影像资料复印件,如有需要,请自行备份留存。评审结束后,所有申报材料不予退回或查询。
八、省卫生健康委委属委管医疗卫生单位、西宁市卫生健康委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25日17时,海东市、各自治州卫生健康委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27日17时,逾期不再受理。2025年度青海省卫生健康系统“三新”项目申报目录(附件2)电子版需报送至指定电子邮箱,申报书一式三份,电子版请在省卫生健康委门户网站下载(机构职能—内设机构—科技教育与对外联络处—工作信息)。
九、我委委托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承担2025年度卫生健康系统“三新”项目资料收集、汇总、分组、评选等组织事宜。各地、各单位的申报材料直接报送至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省卫生健康委科教外联处联系人:毛海霞、屈 亮
联系电话:0971—8237169
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联系人:刘鹏鑫、张培兰、马 鹂
联系电话:17697292339、15098987332、13997236555
电子邮箱:2246430301@qq.com
地 址:西宁市城北区泓学大街6号
附件:1.2025年度青海省卫生健康系统“三新”项目申报名额分配表
2.2025年度青海省卫生健康系统“三新”项目申报目录
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5年3月12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1
2025年度青海省卫生健康系统“三新”项目
申报名额分配表
单位名称 | 申报数量(项) |
西宁市 | 150 |
海东市 | 50 |
海西州 | 40 |
海南州 | 30 |
海北州 | 30 |
玉树州 | 20 |
果洛州 | 20 |
黄南州 | 20 |
青海省人民医院 | 100 |
青海省中医院 | 50 |
青海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40 |
青海省地方病预防控制所 | 20 |
青海省妇幼保健院 | 20 |
青海省妇女儿童医院 | 50 |
青海省心脑血管病专科医院 | 45 |
青海省藏医院 | 30 |
青海省第三人民医院 | 20 |
青海省第四人民医院 | 20 |
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 | 40 |
青海油田医院 | 5 |
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 10 |
青海省血液中心 | 10 |
青海省藏医药研究院 | 10 |
青海大学附属医院 | 30 |
青海红十字医院 | 100 |
青海省交通医院 | 20 |
其 他 | 20 |
合 计 | 1000 |
注:此名额依据历年各单位申报项目数、整体通过率确定。
附件2
2025年度青海省卫生健康系统“三新”项目申报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