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8级紧缺人才和县级医院骨干专科医师培训结业考核的通知

时间:2020年01月15日 00:00 【字体:

青卫办科〔2020〕5号

各市、自治州卫生健康委,省人民医院、青海大学附属医院、青海红十字医院: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紧缺人才培训项目和县级医院骨干专科医师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卫科教教育便函〔2018〕200号)和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组织开展紧缺人才培训项目和县级医院骨干专科医师培训项目的通知》(青卫科〔2018〕34号)要求,定于2020年1月组织开展2018级紧缺人才和县级医院骨干专科医师培训结业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参加2018年度紧缺人才培训项目(麻醉专业、康复专业)和县级医院骨干专科医师培训项目的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完成规定的线下培训内容与计划,且通过线上学习的学员(以下简称参训人员)。

 二、考核时间及地点

 (一)考核时间。2020年1月23日前完成理论考试和实践技能考试。

 (二)考核地点。

 麻醉专业:青海省人民医院

 康复专业:青海大学附属医院

 县级医院骨干专科医师培训专业:青海红十字医院

 三、考核内容

 结业考核分为理论考试和实践技能考试,理论考试为纸笔形式,实践技能考试包括病历书写、体格检查、基本操作、医患沟通等,具体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紧缺人才培训项目和县级医院骨干专科医师培训项目培训大纲》规定的培训内容进行。

 四、证书发放

 考核结束后,各基地于1月23日前将线下培训考核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报送至委科教外联处,国家卫生健康委根据我委提供的人员名单提供统一制式的培训证书,由我委盖章后下发。学员可登录中国继续医学教育网查询证书编号。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卫生健康委负责考试的监督管理工作。各培训基地具体负责考试考务等相关工作,包括考试考生信息汇总、试卷出题、印刷、阅卷、成绩统计汇总等,同时负责本基地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安排考场、组织监考、上报考试总结等考试相关工作。

 (二)做好保密工作。各培训基地要高度重视紧缺人才培训项目和县级医院骨干专科医师培训项目结业考核工作,参与考试工作的相关人员,不得向任何人透露与考试有关的任何信息,对试题、答案、评分标准、考试结果、统计信息、分析资料等要严格保管和保密。建立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涉密人员的教育,凡参与考试工作并接触考试相关资料的人员,均须签订保密协议,如违反规定,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严肃考风考纪。考官及考务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认真执行考试程序和考核标准,考试过程中如有考官涉及考生的近亲属或与考生有利害关系等可能影响考试公正的情况,考官须申请回避。省卫生健康委将派巡考人员对各考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对考试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弄虚作假、索贿受贿、泄露考题、损害考生利益等违法乱纪的人或事,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特别要严肃考场纪律,对考场中出现的违反考试纪律的要及时制止和纠正,情节严重的要按照考场纪律规定进行处理,触犯法律规定的依法查处,凡发现替考等严重做弊行为的,取消本人考试资格,并在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内进行通报。

 联系人:张文嫘   联系电话:0971-8244594

 电子邮箱:894163990@qq.com

 附件:培训合格人员信息表.doc

 

                                                                      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0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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