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精神卫生项目督导的通知

时间:2023年02月07日 17:03 【字体:

各市、自治州卫生健康委,省第三人民医院:

为做好2023年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及农村癫痫防治管理项目实施工作,指导各地规范开展疑似患者筛查、诊断、随访,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经研究,决定于2023年2—3月间,组织开展全省精神卫生项目督导。现将督导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内容

(一)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工作开展情况

患者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疑似患者的筛查、诊断复核和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培训督导及质量控制、药品管理、各级人民医院精神科门诊建设、精神科转岗医生执业等情况。

(二)农村癫痫防治管理项目工作开展情况

各地癫痫门诊工作开展情况、项目的组织实施、疑似患者的筛查发现、患者录入信息系统进展、入组患者的治疗管理、工作培训督导及质量控制、药品管理、癫痫门诊使用使用等情况。

二、督导人员和时间安排

(一)督导人员:

省第三人民医院有关专家及各地精神卫生项目办公室工作人员。

  • 督导时间:

于2023年2—3月间开始对各市州进行督导,具体时间由各督导组联系人与各市州具体协商确定。

三、督导方法及地区

(一)采取现场核实核查资料等方式进行。

(二)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督导地区为全部8个市州、每个市州抽取2个县(区)、每个县(区)随机抽取2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三)农村癫痫防治管理项目督导地区为海东市平安区、乐都区、互助县、民和县、化隆县、循化县;西宁市大通县、湟中区、湟源县、城中区,海南州贵德县,海西州格尔木市。

四、工作要求

各市州要高度重视督导工作,提前做好资料整理及自查工作;各督导组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进行督导,认真填写督导记录,妥善保存督导资料,督导后及时完成督导报告并报省卫生健康委。

 

 

联 系 人:张晓萍

联系电话:0971-8816573

附    件:督导时间安排表

 

 

  青海省卫生健康委 

2023年2月3日

 

 

 

 

 

 

 

 

 

 

 

 

 

 

 

 

 

 

 

 

 

 

 

 

 

 

 

 

附件:             督导时间安排表

 

督导地区

督导人员

督导时间

联系人

西宁市

阿怀红、史欣慧、

冶春莲、马海斌

2023年2-3月间

冶春莲

13519789750

海东市

汪晓泊、马显明、

张晓萍、朱生龙

2023年2-3月间

张晓萍

13897402209

海南州

阿怀红、史欣慧、

马海必

2023年2-3月间

史欣慧

18997185597

海北州

汪晓泊、马显明、

张晓萍、觉生措

2023年2-3月间

张晓萍

13897402209

海西州

汪晓泊、马显明、

张晓萍、马妍

2023年2-3月间

张晓萍

13897402209

黄南州

阿怀红、史欣慧、

石霞

2023年2-3月间

史欣慧

18997185597

果洛州

阿怀红、史欣慧、

端阳

2023年2-3月间

史欣慧

18997185597

玉树州

汪晓泊、马显明、

张晓萍、欧州措毛

2023年2-3月间

张晓萍

1389740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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