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中医院关于2025年度引进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 (第三批)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年06月13日 08:53 【字体:

 根据全省组织部长会议部署和《青海省校园引才办法(试行)》(青组字〔2019〕334号)及《青海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办法》(青人社厅发〔2015〕80号)、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5年度校园引才有关工作的通知》《青海省2025年度引进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告》等有关规定,拟于2025年6月20日启动我院2025年度第三批校园引才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聘用岗位及需求人数明细

岗位名称

需求专业及专业代码

最低
   学历层次

需求人数

中医临床医师

(105701)中医内科学

(呼吸、肾病、骨伤、风湿、

内分泌、脾胃方向)

硕士

8

针灸推拿科/康复(疼痛)科医师

(105707)针灸推拿学

(推拿方向)

硕士

1

护士

(101100)护理学、

(105400)护理

硕士

1

二、考核内容及要求

(一)时间及地点

1. 报名时间及电话:为确定最终参考人数,请参加第三批招聘考试的考生,务必于2025年6月18日17:30前进行电话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电话报名的,视为放弃考试。

报名电话:0971-8298267、8298506(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 考核时间:2025年6月20日(周五)上午8:00。考试时间如有变动,以电话通知为准。

3. 考核地点:青海省中医院北住院部二楼

4. 考核要求:参加考核测评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研究方向、规培证明、学信网验证报告等相关资料。

(二)考核测评内容和方式

1.考核内容

结合单位实际,按照“考用一致、科学灵活”的原则,根据岗位职责任务、学历要求等,重点考核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专业水平等,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其中专业技能测试占60%,综合素质测评占40%。

2. 考核方式

专业技能测试:按照“干什么,考什么”和“考用一致、科学灵活”的原则,专业技能测试采用纸笔作答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注重考察考生专业技术知识、综合分析能力等,按照测评要素采分点评分。

综合素质测评: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等,按照面试要素逐项评分。

测评表最后由考官本人签名生效,分数如有涂改必须在修改分数栏内签名方可有效。

3. 有关事项

(1)总成绩并列的,先按国家规定的优先条件确定(退役军人、随军家属、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残疾人等);再按招聘条件中的优先条件确定聘用人员;优先条件无法确定的,按专业技能测评成绩高低确定。

(2)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打分成绩均保留,然后计算平均成绩,成绩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3)招聘岗位与参加考核人数之比为1:1时,该岗位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未达到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三、现场资格复审

按照招聘岗位与应聘人员1︰1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资格审核时需持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上一阶段学历(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研究方向证明材料、医师资格证及执业证、规培证明等相关个人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注:2025年应届毕业生无毕业证、学位证的,要提供所在院校开具的毕业证明材料和学生证,同时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条件的毕业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毕业证书被暂扣或遗失的,需提供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考核聘用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资格审查将贯穿考核聘用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体检、考察(政审)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由青海省中医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及有关行业标准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青海省中医院或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考察(政审)资格,空缺岗位由青海省中医院及青海省卫生健康委依据考生考核情况研究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考察(政审)工作由青海省卫生健康委或青海省中医院负责。要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身心状况等情况审查外,要突出考生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在组织考察(政审)时要同步对考生的个人档案情况按照规定进行严格审查,对审核发现的存疑问题进行相应处理。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和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官网及青海省中医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入职手续,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经查实确属不宜聘用(录用)的,取消聘用(录用)资格。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人员聘用备案手续。聘用人员与青海省中医院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请考生随时关注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官网及青海省中医院官网发布的相关信息,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事业单位和应聘人员在组织或参与公开招聘时需要回避的,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要求提出回避。

(三)如出现以下情况所签订的三方就业协议(双方协议)无效: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毕业的;未按时参加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四)招聘岗位条件中要求的(医生、护士)执业资格、(医、药、护、技类)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规培合格证等相关资格,要达到国家级或招聘地区省级合格分数线且在有效期内,未满足条件的将取消招聘资格。招聘岗位条件中的各类职称不包括按照“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政策取得的职称。

(五)考核期间实行全封闭候考管理,考生在考核测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场。全封闭式管理期间,不提供早餐,考生下午面试的,中午提供午餐(盒饭,一份25元,请考生自备纸币零钱自愿购买)。

(六)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事业单位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七、考核监督

本次考核聘用工作在本单位纪委的全程监督下实施。

省中医院纪检监察办公室0971-8298504。

                                      

             青海省中医院

                                   202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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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电话:0971-8244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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