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青海省“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青政办〔2021〕124号,以下简称《规划》),现将有关要点解读如下。
一、规划背景
“十三五”时期,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健康青海建设稳步推进,全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医疗资源布局更加合理,资源利用效率稳步提高,基础设施条件显著改善,疾病防控能力明显增强,重点人群健康水平不断提升,及时防范和应对了各类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同时我们也看到,随着老龄化加剧、城镇化推进、智能化普及,居民生活环境及生活方式快速变化,与行为方式相关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及危险因素成为威胁居民健康的突出问题,我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将面临巨大的机遇和挑战。因此,为建设更加完善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方位全生命周期保障人民健康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和健康促进法》《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要求,结合实际,编制本规划。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有力支撑推进健康青海建设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更加完善,医疗服务质量明显提高,中藏医药服务能力稳步提升。力争省域内人人享有危急重症、疑难病症和专科医疗服务,县域内人人就近享有公平可及、系统连续、优质高效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基层普遍具备首诊分诊和健康守门能力,以“一老一小”为重点的全周期健康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基本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的就医格局,人民健康水平持续提升。
到2035年,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面建立,公共卫生安全保障能力和医疗服务质量显著提高,中藏医药实现振兴发展,以“一老一小”为重点的全周期健康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实现现代化,人民身心健康素质达到新水平。
围绕“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发展目标,明确了规划主要指标,包括疾病预防控制、应急医疗救治、卫生资源配置、中藏医药服务、重点人群健康5个方面18个具体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3个。
三、体系构成及资源配置
重点强调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包括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和托幼服务机构,明确机构设置标准和功能定位,并从床位、人员、设备、技术、信息化等5个要素入手,提出资源配置要求。
四、重点建设任务
《规划》聚焦人民群众需求,谋划了构建完善的公共卫生体系、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促进中藏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做好重点人群健康保障、强化医疗服务支撑体系建设5项重点任务,实施8个重大工程。
5项重点任务:一是构建完善的公共卫生体系,改革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提升重大传染病和紧急医学救治能力,完善中医药应急救治网络。二是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推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支持高水平医院建设,推进市级医院优质发展,强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三是促进中藏医药服务能力提升,提高中藏医医疗服务能力,推进中藏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持续推进市州、县级中藏医医院标准化建设。四是做好重点人群健康保障,健全妇幼保健网络体系,扩大婴幼儿照护普惠性服务供给,完善老年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强化职业病防治体系。五是强化医疗卫生服务支撑体系建设,不断强化政策、人才、科技创新及信息化技术支撑。
8个重大工程:为确保任务顺利推进,强化项目支撑,设置8个专栏,包括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工程、公共卫生应急救治能力提升工程、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工程、中藏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工程、重点人群健康保障工程、精神卫生与职业健康保障工程、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程、科技创新和信息化支撑体系建设工程。
四、保障措施
为推进《规划》顺利实施,明确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强化部门联动、加强宣传引导四大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