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省级“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年10月10日 00:00 【字体:

各市、自治州卫生健康委,省卫生监督所:

 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相关工作要求,现就做好2020年度全省卫生健康“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部署,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创新监管方式,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并将结果及时准确、规范向社会公开,实现阳光监管。

 二、抽查专业及比例

 (一)抽查专业。本次抽查涉及的专业为: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放射卫生、职业卫生、学校卫生、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餐饮具消毒。其中全省4%的公共场所及全部的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抽查为省级跨部门联合监管抽查工作任务。本次公共场所卫生抽查内容不含检验项目。

 (二)抽查比例。按以上各专业市场主体总数4%的比例,由省卫生监督所统一组织抽取,并派发到各市州及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

 三、抽查时间

 本次抽查工作,从2020年10月12日开始至12月20日结束。各专业抽查结果由各级卫生监督机构于12月20日前录入青海省卫生健康监督综合管理平台(日常监督检查项),各市州将检查结果统计汇总后报送省卫生监督所(纸质版)。其中4%的公共场所及全部的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抽查,请各市州于10月25日前完成并将检查结果统计汇总后报省卫生监督所(纸质版)。

 四、工作要求

 (一)抽取的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检查人员原则上不得更换,确因岗位调整、工作冲突、身体状况等特殊情况无法履行任务的,报经省卫生监督所同意后,可委托本级卫生监督机构其他人员进行检查。

 (二)各市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督促卫生监督机构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监督抽查任务。

 (三)本次省级监督抽查由省卫生监督所具体组织实施,并于12月25日前向省卫生健康委报送全省监督抽查工作总结。监督抽查中遇到的业务问题,请咨询省卫生监督所。

 联 系 人:省卫生监督所  张锋

 联系电话:0971—6257359,13099788096

 联 系 人:省卫生健康委  文生兆

 联系电话:0971—8244537,13997121375

 

 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0年10月10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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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电话:0971-8244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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