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3000001/2024-0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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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4-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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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3000001/2024-00031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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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卫生健康委 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236号 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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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君联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医养建设工作的提案”收悉,现就其中涉及我委的工作答复如下:

我省于2009年进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口数量逐年增长,老龄化程度日益加深。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委认真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聚焦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立足省情实际,加强部门协作,促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相结合。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不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省委省政府印发《青海省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重点举措》,将“切实做好医养结合工作”作为专章进行具体规定,建立健全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提升广大老年人健康获得感。报请省政府同意,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等12部门印发《青海省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措施》(青卫健〔2022138号),从开展居家医疗服务、支持医养结合机构发展、加强医疗养老资源共享、加快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作出安排,建立完善卫生健康、民政、医保、市场监管等多部门协同推进机制,持续优化全省医养结合服务。会同省民政厅、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工作的通知》(青卫老龄〔202010号),对已建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已建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新建医养结合机构等三类医养结合机构审批流程进行优化,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提升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8部门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医养结合服务工作的通知》(青卫健〔202299号),着眼于加强服务能力建设、提升精准化服务水平、强化服务组织保障等方面,切实提升社区居家医养结合服务能力。会同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等14部门印发《青海省贯彻落实〈国家“十四五”健康老龄化规划〉实施方案》(青卫健〔202275号),将“推进医养结合工作”列为“十四五”期间健康老龄化重点任务,明确具体措施。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医保局等5部门制定《青海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青卫健〔2023147号),不断提升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签约履约服务水平。这些政策制度的健全完善,为推进全省医养结合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持续推进机构医养结合。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开展协议合作,会同省民政厅制定《医养签约合作协议书》,规范签约合作内容,提高签约服务质量。支持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并按规定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提高养老机构医疗健康服务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按照自身定位开展养老服务,并根据需求在合作的养老机构设立分诊点或医务室,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依托全国医养结合管理系统,做好全省医养结合数据监测工作,为健全完善有关政策措施提供数据支撑,全省签订合作协议的共有173对,已建成16家医养结合机构,已运营的养老机构均有医护人员或医疗签约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定期巡诊、康复护理指导、突发疾病转送等及时、便利的医疗服务。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按照《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指南(试行)》和《医养结合机构管理指南(试行)》等相关指南,从机构设置、服务内容、服务管理、运营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完成第一批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区和示范机构创建工作,西宁市城西区和海东市互助县被命名为全国示范县区,西宁市社会福利院被命名为全国示范机构。遴选西宁市城北区和睦康养园等6家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全国医养结合机构远程医疗服务试点项目,提升医疗服务能力。积极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工作,推动落实老年人就医服务适老政策,全省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中,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率为84.21%,其中6家医疗机构被确定为“青海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示范点”,老年人就医环境不断优化。

(三)切实做好居家健康服务。建立健全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主体,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为依托,专业卫生机构为技术指导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积极探索3+1+N”家庭医生团队服务模式:在全科医师、护理、公共卫生医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家庭医生服务基本团队的基础上,依托城市医疗集团、紧密型医共体总院等优势资源,在团队中增加1名专科医师,结合签约对象健康需求,吸纳中(藏)医、康复、保健、健康管理师等N个专技人员加入团队,积极构建全方位全周期健康管理服务格局,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服务关系,将居家老年人纳入重点人群进行健康管理并提供免费健康体检。截至2023年底,全省共组建家庭医生服务团队2255个,优先签约65岁以上老年人48.82万人,签约率达到82.92%;完成老年人年度体检43.8万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以上。加强老年人群常见病、慢性病的综合干预及分类指导,充分利用老年健康宣传周、阿尔茨海默病日等节点,积极开展老年痴呆防治、营养改善、科学健身等健康教育宣传,提升老年人健康素养。鼓励有条件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通过开设老年医学科或者在内科、呼吸科等挂牌老年医学科,以及设置老年病门诊、增加老年病床的方式,提升诊疗能力,全省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50%

(四)持续强化人才队伍建设。依托省级老年医学人才培训基地(省人民医院老年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实施年度全国老年医学人才培训项目,累计对全省150余名医疗机构老年医学科和医养结合机构医护人员,开展临床执业(助理)医师以及护士培训,不断提升为老健康服务水平。累计组织500余名医养结合机构医护人员和管理人员,参加全国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培训、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医养结合监测工作等网络培训班,增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依托省人民医院、青海大学附属医院、青海红十字医院、省第三人民医院等相关医疗机构,每年组织举办全省老年综合征与老年综合评估师资培训、老年认知障碍防治人才能力提升培训、失能老年人“健康敲门行动”师资培训、安宁疗护专科护士培训以及老年心理关爱行动培训等,累计对近900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护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提升专业服务水平。同时,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开设老年保健与管理、护理(老年护理方向)等相关专业,与各级医疗、养老服务机构合作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在课程体系中设置老年护理学、失智老人照护、老年康复护理、老年心理学等内容,加强为老服务专业人才培养。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后,我委将着力从提高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健康水平出发,以满足老年人对健康的基本需求、兼顾多层次和多样化需求为目标,强化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合作机制,持续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畅通双向转诊“绿色通道”,组织实施老年痴呆防治等健康促进行动,不断推进医养结合服务发展。同时,依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结合群众多元化健康服务需求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在提供基本签约服务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等个性化签约服务,全面提高签约履约服务质量和效率,不断满足广大老年人健康服务需求。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联系人:赵新方          联系电话:09716107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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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形式: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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