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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24-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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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卫生健康委 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288号 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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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吉青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提案收悉,就其中涉及我委的工作答复如下:

我省于2009年进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口数量逐年增长,截至2023年底,全省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88万人,占比14.82%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失能和半失能老人逐年增加,老年人健康状况不容乐观,老年人健康服务需求日益增长。为进一步加强为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健康服务水平,持续满足老年人服务需求,来,我着力推进以下工作:

一、不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2022年,省委省政府印发《青海省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重点举措》,明确提出要切实保障养老服务人员工资待遇,建立完善职业技能等级、工作业绩等因素与薪酬待遇挂钩机制,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地位待遇”。同时,我委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等11部门报请省政府同意,研究制定《青海省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措施》(青卫健2022138号),围绕加快人才队伍建设,提出“持高校和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加强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强化老年医学、康复、护理、健康管理、社工、老年服务与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培养。鼓励医务人员从事医养结合服务,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务人员与其它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享有同等的职称评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等待遇。分级分类对医养结合机构医护人员和服务人员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和安全常识培训”等具体规定,为加强为老健康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提供有力政策支撑。

二、持续强化专业人才培养。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开设老年保健与管理、护理(老年护理方向等相关专业,与各级医疗、养老服务机构合作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在课程体系中设置老年护理学、失智老人照护、老年康复护理、老年心理学等内容,实施“学校—医院—社区—养老院”四位一体的教育教学模式,加强为老服务专业人才培养。同时,依托光华国际护理教育联盟平台,将国际老年护理相关课程融入教学中,拓宽学生知识面,提升老年护理水平。2021年,联合中国老年学会和老年医学会,设立“中国老年学和老年医学会高原老年长期护理与照护教育实训基地”,实施“1+X”老年照护、失智老年人照护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并依托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协会平台和现有教学资源,深入大通、民和、贵德、互助、循化等地,对1000余名养老护理人员开展老年人护理、急救技能等专业培训,与养老服务机构共同编制《老年人常见疾病预防和护理知识手册》《老年常见意外伤害的预防及急救手册》等,宣传普及老年人常见病预防和日常护理知识,不断提升养老护理服务质量。

三、切实做好人才队伍培训。依托省级老年医学人才培训基地人民医院老年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2020每年组织实施年度全国年医学人才培训项目,累计对全省150余名医疗机构老年医学科和医养结合机构医护人员,开展临床执业(助理)医师以及护士培训,不断提升为老健康服务水平。累计组织500余名医养结合机构医护人员和管理人员,参加全国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培训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医养结合监测工作等网络培训提高医养结合监测工作水平增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依托省人民医院、青海大学附属医院、青海红十字医院、省第三人民医院等相关医疗机构,每年组织举办省老年综合征与老年综合评估师资培训、老年认知障碍防治人才能力提升培训、失能老年人“健康敲门行动”师资培训、安宁疗护专科护士培训、家庭照护者能力提升培训以及老年心理关爱行动培训等,累计对近900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护人员和家庭照护人员开展培训,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

下一步,我委将根据工作安排,持续贯彻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加强老年医学、老年护理、医养结合等相关人才队伍培养培训,不断提升为老健康服务专业水平,有效满足全省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联系人:赵新方         联系电话:0971—6107066

青海省卫生健康委

                          2024719

(信息公开形式: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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