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3000001/2023-02851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3-10-11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 2023-10-11

索 引 号: 1163000001/2023-02851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3-10-11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 2023-10-11

青海省卫生健康委 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23175号提案答复的函

【字体:


卢成辉委员:

您委提出的关于打造青海省家庭育儿支援服务体系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优化生育政策为主线,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统筹推进人口均衡发展各项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一、多维度综合服务,持续推进儿童健康成长。我委高度重视儿童早期健康发展,持续加强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的管理和技术指导,不断提升基地示范引领能力。积极引导全省儿童早期发展工作科学、规范开展,努力为儿童提供更好的医疗保健服务。设立儿童早期发展基地3个,其中省级2家(青海省妇女儿童医院、青海省妇幼保健院)、县市级1家(格尔木市妇幼保健院)。基地通过引入儿童早期发展管理系统,加强儿童健康多数据收集统计分析,确保数据信息准确性,儿童健康信息管理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积极开展高危儿06岁儿童健康管理、视力保健、听力保健、心理行为测评、家庭养育指导、亲子课堂等工作有力地推动了我省儿童健康业务推广发展。

    二、跨部门协调推进,全面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目标导向,推进出生一件事改革。我委会同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疗保障局联合印发《青海省出生一件事一次办服务事项实施方案》(青卫健〔2022129通过流程再造和信息共享,整合部门资源、优化业务流程、延伸服务触角,推进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落户和参保登记等事项跨部门联办加快构建更加便捷、更为高效的跨部门联办模式实现出生一件事一站式联办、一体化服务

下一步,我委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全力做好各项工作一是充分发挥省级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作用,以点带面,在儿童保健开展较好的市州、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开展儿童早期发展工作,逐步向全省推广。二是按照省政府审改办和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要求,加大事项梳理、流程再造和信息系统对接等工作协调,协同推进出生一件事一次办各项工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联系人:李娟    联系电话:0971—8239090



                      青海省卫生健康委

                                                     2023814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主办: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电话:0971-8244534

wsjkw.qinghai.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青ICP备11000001号-5 政府网站标识码:6300000021 青公网安备 630103020000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