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3000001/2023-02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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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2-08-22

主题分类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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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3000001/2023-02790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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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154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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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金忠、项欠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设国家高原医学研究中心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青海时提出加快建设高原医学研究中心的重大要求,2021年9月,我委向省政府报送了《高原医学研究中心建设研究报告》,时任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作出批示,要求我委牵头起草《青海建设高原医学研究中心行动方案(2022—2035年)》。我们深入学习研究、迅速安排部署,起草形成《行动方案(送审稿)》。在编制方案的同时,按照2022年5月20日省政府常务会对《行动方案(送审稿)》审议意见、5月30日省政府主要领导调研高原医学研究中心工作时提出的要求、5月31日省政府高原医学研究中心建设专题会上关于制定项目建议书的安排,我们结合实际情况,本着项目资源整合、建设规模优化、功能流程完善、发展空间预留的原则,研究编制了《高原医学研究中心项目建议书(送审稿)》。6月23日、7月18日和8月5日省政府分别召开专题会研究建设事宜,我委不断修改完善,并将建议书更名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项目建议书》,统筹、优化和融合建设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两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作为高原医学研究中心的运营实体。

 二、关于提案重点工作进展

 (一)关于高原医学研究中心建设情况。一是起草完善《行动方案》。确立高原医学研究中心建设以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国家高原病医学中心、高原转化医学中心、传染病区域医疗中心和青藏高原包虫病预防诊疗中心“五个中心”建设为基础。从高原医学研究和应用能力、建立多元化人才培育机制、强化中医药传承和守正创新等方面提出加强高原医学基础研究、建设高原医学康养基地,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中藏医药新药实验室能力建设等30项重点任务。以及开展慢性高原病防治研究行动、高原习服训练研究行动等“十个高原医学专项研究行动”。目前,正在按照省政府的要求修改完善方案,准备报请省政府常务会审议后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实施。二是起草编制《建议书》策划在西宁市城北区青海省人民医院185亩建设用地范围内,依托省人民医院,优化融合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两个项目,建设集科研、临床、教学、转化等多中心集成的高原医学研究中心。为体现高原医学研究内涵,建设院士工作站、急性高原病救治中心、国家呼吸、心血管、神经系统疾病临床研究中心分中心、高原健康康复中心、高原健康医疗数据库、高原医学研究型病房、高原睡眠障碍诊疗中心等11项科研功能区域。建设高原医学实验室、高原动物实验室、高原人类遗传资源样本库、高低压氧舱试验基地4个基础科研区域。项目计划2022年年底开工建设。

 (二)高原医学高端积聚平台建设。一是建设青海省高原转化医学中心。为解决我省高原医学研究目标分散、科研成果难以形成转化合力等问题,按照省政府《关于推动高原转化医学中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2021年3月,省卫生健康委、省科技厅统筹规划青海省高原转化医学中心建设项目。组建以5名中国工程院院士领衔的高原医学与转化医学专家团队,研究确立了未来高原医学的发展方向和推进思路。项目建设以青海省人民医院为牵头单位,联合省内24家医疗和科研机构,以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机构协作、医院统筹为中心运营基本架构,逐步打造权责明确、体系完备、功能互补的高原生物医药成果高效转化服务平台。平台涵盖高原基础与临床医学、中藏药基础研发、高原体育等10个高原医学研究领域,是青海省政府重点打造的省内转化医学研究的优势资源品牌。二是争取国家高原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是国家科技部、国家卫健委等四部委共同组织实施的面向我国疾病防治需求,以临床应用为导向,以医疗机构为主体,以协同网络为支撑,开展临床研究、协同创新、学术交流、人才培养、成果转化、推广应用的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类国家科技创新基地。全国已在28个疾病领域审批建设了50个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目前,高原病尚未纳入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范围。我省依托青海省人民医院建设的青海省高原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现已初具规模,累计投入1000余万元,占地1080平方米,已完成基础设施建设,购置大型仪器设备设施,即将投入使用。未来计划与国家科技部沟通,将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逐步打造为国家高原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三是申报国家高原病医学中心。2021年3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启动高原病专科类别国家级医学中心建设(即国家高原病医学中心),旨在打造高原医学高地,中心将在推动我国高原疾病三级预防体系建立,全国范围内组织牵头编制高原疾病防治指南和技术规范,示范和推广我国高原疾病诊疗技术,提升高原地区应急救援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我委前期积极和国家卫生健康委沟通协调,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在青海建设国家高原病医学中心。2021年4月我委成立“国家高原病医学中心创建工作组”,由省卫生健康委主任任组长、设立专班工作组,下设综合协调组、修订设置标准组、制定建设方案组、考核评价组,从组织架构上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实施。省人民医院相继组建“国家高原病医学中心工作专班”,医院院长任总负责,下设申报书撰写组和审定组脱产从事此项工作。现已完成《国家高原病医学中心申报书(初稿)》,完成应证材料的搜集工作,将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的安排,下一步进行正式申报。

 (三)促进高原医学研究的其他支撑措施。一是国家卫生健康委支持我省高原病相关国家临床病重点专科建设。十二五期间支持青海省心脑血管病医院和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建设高原病国家临床重点专科。2021年已支持建设青海大学附属医院重症医学科、青海省心脑血管病专科医院心力衰竭诊疗中心、海南州人民医院急诊科,3个国家临床专科建设项目。二是支持我省建设国家卫生健康委重点实验室。现已依托青海省高原医学科学研究院、青海省地方病预防控制所,建设了高原病研究、鼠疫和包虫病防治研究共建重点实验室,并对国家卫健委和青海省共建实验室给予稳定建设经费支持。三是加大我省的对口帮扶力度。积极推动我省14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县医院对口帮扶力度,其中安排北京、上海、天津、江苏8支团队支援我省8家县人民医院,安排我省6家省级医院支援6家县人民医院。四是支持我省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建立支持我省卫生健康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在京遴选知名专家对我省省级医疗卫生机构遴选出的32名学科带头人进行一对一带教培养。继续组织实施西部卫生人才培养项目,委托北大人民医院等医院承担培训任务,从我省等西部省份县级医疗卫生机构选派业务骨干到该院进修学习。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快推进高原医学研究中心项目建设。依托“两个项目”做好高原医学研究中心项目顶层设计,推动“两个项目”开工建设,加强与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协调,加快推动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项目人才培养、技术孵育等前期工作,确保项目完工后顺利运行。

 (二)组织实施好对口支援项目。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和省委省政府安排,认真做好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县级医院、青南支医、环湖支医、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县对口帮扶组织管理工作。加强医院机构人才培养和临床专科建设,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满足居民基本医疗卫生需求。

 (三)积极强化医学转化能力。统筹整合高原医学研究资源,建立高原转化医学体系,高效促进研究成果转化,加快推进以高原病为主、高原常见病、地方病、新型突发传染病等重大疾病及高原体育、中藏医药等领域的科学研究和成果转化。引进、开发便携式高原适宜设备、装备、仪器、药品和食品,有效缓解高原缺氧、寒冷及紫外线对人体的伤害。

 感谢你们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杨立嵘   联系电话:8248927   18997134909

 

 

 

                                                                                                                                  青海省卫生健康委

                                                                                                                                  2022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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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电话:0971-8244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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