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青海省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构建儿童药品综合评价体系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4年5月,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委印发了《关于保障儿童用药的若干意见》,是我国关于儿童用药的综合性指导文件,文件从鼓励研发创制、加快申报审批、确保生产供应、强化质量监督、推动临床合理使用等环节,部署了一系列保障儿童用药的具体任务,极大提升了儿童用药保障能力。《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中,新增儿童用药大类,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增补3种儿童专用品种,中成药增补5种,此外还增加了枯草杆菌二联活菌、破伤风人免疫球蛋白、奥司他韦颗粒、羟甲唑啉滴鼻剂等临床急需的儿科用药等,突出儿童用药需求。同时,我省参照国家公布的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品遴选原则和示范药品,对40个儿童用药品种直接挂网采购,并持续动态更新药品生产企业,确保药品供应,切实维护和保障儿童健康权益。
贵委在提案中分析我省儿童用药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指出存在的短板和弱项,提出了意见建议,具有很强的指导性。今年以来,我委认真研究、积极吸纳贵委意见建议,着力推动以下工作:
一是加快推进儿童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工作。按照《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青海省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省妇女儿童医院根据《儿童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应用指南》,牵头组织实施儿童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工作,针对临床儿童用药迫切需要解决的用药问题和重大药物政策需求,遴选评价主题,加大儿童用药综合评价力度,为儿童药品提供安全、有效、经济的用药依据。
二是健全完善儿童短缺药品供应机制。贯彻落实《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分级应对、分类管理、会商联动、保障供应”的原则,优化儿童短缺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和机制,采取同类替代、调剂使用、储备调拨、商业质询等方式,优先处置儿童临床用药短缺品种,保障临床用药需求。
三是积极构建全省儿科药品管理体系。2022年,省卫生健康委、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加强青海省县域紧密型医共体药品医用耗材管理使用工作的实施方案》《青海省县域紧密型医共体药品目录2022版(试行)》,以县域医共体为平台,搭建县、乡、村三级药品医用耗材统一运行模式,将儿童用药纳入重点管理范围,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下用药衔接。启动全省药品处方集编制工作,结合儿童用药特征,针对儿童疾病特点、生理特点、个性特点选择适宜的药物和剂量,保证治疗药物的安全和有效。
四是切实提高儿科药品保障待遇。国家卫生健康委正在研究起草《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专设儿童用药目录部分,我委将及时与国家卫生健康委汇报衔接,贯彻落实相关政策措施,最大限度保障儿童用药需求。同时,加强与省医疗保障局沟通联系,在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药品集中采购、医保报销等方面,提高儿科用药保障水平。
五是加大儿童用药研发扶持力度。协助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快推进具有传统优势、民族特色、疗效确切、价格适宜儿童用药注册文号的上报审批工作。协助国家卫生健康委加强药品临床试验基地建设,开展儿童用药临床试验宣传教育,为儿童用药临床试验建立一个宽松规范的工作氛围。
下一步,我委将以推进基本药物优先使用为抓手,积极开展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工作,多措施保障儿童用药需求,强化处方点评,不断提升临床合理用药水平。
感谢贵委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周全胜 联系电话:0971—8248574
青海省卫生健康委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