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亟待加强对公立医院医养机构的配套政策支持的提案》(第2022278号提案)收悉,青海省政协交由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和西宁市政府分别办理,经认真研究,现就涉及我委职能的事项答复如下。
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应对人口老龄化、推进医养结合的战略部署,将医养结合工作提到重要的战略地位”,强调了建设医养结合服务工作的重要性。近年来,我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强化积极老龄观,大力发展老年健康事业,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工作,努力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实现健康老龄化。
一、医养结合机构现状
据统计,截至2022年4月底,我省设立的医养结合机构25家,其中:两证齐全共22家,养老未备案的机构3家;西宁市17家,海东市5家,黄南州1家,海南州1家,海西州1家;纳入医保定点的有20家;共设有床位5607张,其中医疗床位1746张,养老床位3861张;养老机构中设立医疗卫生机构的有19家,医疗卫生机构中开展养老服务的机构6家;以医养结合机构中医疗机构的性质分类,公立机构12家,非公立机构13家;医养结合机构中共有在岗职工2500人,其中医疗卫生服务人员1755人,养老服务人员745人。
二、工作进展情况
(一)政策体系及配套措施不断完善。先后会同省财政厅、省医保局等7部门印发《青海省推进建立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从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六个方面作出了安排。会同省民政厅和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工作的通知》,进一步优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流程和环境。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等三部门印发的《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指南(试行)》和《医养结合机构管理指南(试行)》,从机构设置、服务内容、运营管理等方面加强监管、规范服务。印发《关于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方案》,提升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能力。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等7部门印发《青海省加快推进康复医疗工作发展实施方案》,制定《青海省加强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工作实施方案》《青海省加快发展老年护理服务工作方案》,指导各地规范开展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印发《青海省开展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实施方案》,优化就医流程,改善就医环境。会同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等14部门印发《青海省贯彻落实〈国家“十四五”健康老龄化规划〉实施方案》,确定“十四五”期间健康老龄化总体要求、重点任务,细化保障措施。这些政策制度的逐步健全,切实推进了全省医养结合工作。
(二)医养结合模式多样化发展。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开展协议合作,会同省民政厅制定《医养签约合作协议书(参考文本)》,规范签约合作内容,提高签约服务质量,确保老年人能够得到便捷的医疗服务。支持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并按规定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提高养老机构基本医疗服务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按照自身定位开展养老服务,并根据需求在合作的养老机构设立分诊点或医务室,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遴选7家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全国医养结合机构远程医疗服务试点项目。目前,全省签订合作协议的共有172对,其中: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的有109对,医疗卫生机构与日间照料中心签约的有63对。已运营的养老机构均有医护人员或医疗签约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定期巡诊、康复护理指导、突发疾病转送等及时、便利的医疗服务。
(三)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一是聚焦能力提升。确定青海省人民医院和青海大学附属医院为省级医养结合培训基地,开展全省培训工作。组织医养结合工作人员,参加全国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网络培训班。同时,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通过引进“国际学分互认课程老年专业方向”项目和实施“1+X”证书制度试点的方式,开展老年护理专业人才培养工作。实施全国老年医学人才培训项目,将省人民医院老年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遴选为省级项目培训基地,开展老年医学学科和医养结合机构临床执业(助理)医师以及护士培训工作。二是完善人才队伍。依托省护理教育培训中心、省老年医学培训基地等组织开展医疗护理院师资培训和认证工作,建立省级医疗护理员师资库,构建多层次的老年护理从业人员队伍。三是落实从业政策。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要求,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护人员享有与其他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同等的职称评定、专业技术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等资格。
下一步,我委将根据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继续协调配合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等部门,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和健康支撑体系,加强机构医疗服务供给,规范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合作,提升居家健康服务水平,优化医疗服务资源,提升老年病诊疗能力,加快医养结合服务人才培养,促进专业团队建设。
诚挚感谢您对省卫生健康委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 系 人:张英 联系电话:8200682
青海省卫生健康委
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