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3000001/2023-02598

发文字号: 青卫办函〔2018〕77号

发布机构: 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18-08-30

主题分类 : 其他

发布日期: 2018-08-30

索 引 号: 1163000001/2023-02598 发文字号: 青卫办函〔2018〕77号
发布机构: 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18-08-30
主题分类 : 其他 发布日期: 2018-08-30

青海省卫生计生委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180309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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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切实加强医教协同、坚持中西医并重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医教协同是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加强医学人才培养,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的基础工程,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是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保障。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和《“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2017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中医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为积极响应国家政策,立足省情,打造医教协同青海模式,为健康青海建设提供人才保障,2017年12月,我省印发了《关于印发青海省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7〕224号)。

 多年来,为加快卫生科技发展,我委加大中医、中西医结合、藏医、藏西医结合等基层实用与适用的医学专业人才培养力度,深化传承与创新并举的中藏医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优化中藏医药专业结构,增加养生保健、健康养老等教学内容,设立相应专业培养方向,探索中藏医药教育与健康服务业的深度融合,构建服务生命全周期的中藏医药学科专业体系。积极推进和完善中藏医药师传承教育,以医学院校、省中医院、省藏医院为引领,以各市州中藏医院为补充,开展师承导师、学科带头人、中青年骨千教师培育和培养,探索建立临床医学专业学生选修中藏医学制度,构建医教协同育人机制。建立完善西医学习中医制度,鼓励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攻读中医专业学位,鼓励西医专业技术人员学习中医。

 在统筹医教协同,兼顾中西医并重发展,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以来,我委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作为培养医疗卫生人才的重点内容之一,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等7部门《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国家“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工作会议”“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工作推进会”等会议精神,我省于2014年开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管理工作,并将住培基地设置在省人民医院、青海大学附属医院和青海红十字医院。专业培训基地两家,分别是省第三人民医院和省妇女儿童医院,其中中医专业在青海省中医院、藏医专业在省藏医院进行培训。2014年第一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人员为290人,其中全科专业70人,中藏医专业50人,其他专业170人。2015年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279名,其中全科方向100人、中藏医专业75人、其他专业104人,截止2017年共计招收中医住培学员200名,中医全科学员44名,2018年招录正在进行中。逐步实现以“5+3”(5年临床医学本科教育+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3年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为主体、“3+2”(3年临床医学专科教育+2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为补充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的基本建立,全科、儿科等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得到加强,公共卫生、药学、护理、康复、医学技术等人才培养协调发展。

 2018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印发青海省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从今年起,青海大学新增临床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含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非全日制研究生和同等学力硕士学位招生计划),重点向全科等紧缺专业倾斜。同时,根据《关于印发青海省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分类推进中医药教育改革,适度增加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中医类院校为“5+3”一体化招生院校,促进中医药院校教育与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衔接。构建服务生命全周期的中医药学科专业体系,推进中医药养生保健、健康养老等人才培养。进一步完善中医药师承教育制度,加强师承导师、学科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加快推进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培养。

 下一步,我委将积极协调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坚持按需招生、以用定招,探索建立招生、人才培养与就业联动机制,定期制定和发布人才需求规划,根据人才需求及医学教育资源状况,合理确定医学专业招生规模及结构。扩大对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专业一本招生数量,积极采取措施吸引优秀生源报考医学专业,提高生源质量。同时,继续做好中西医并重实施准备工作,加强传承人才培养,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加强中医文化建设,推进民族医药事业的全面发展。

 感谢您对卫生计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王洪      联系电话:0971—8222181

 

                                                                             青海省卫生计生委

                                                                               2018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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