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太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对药品采购‘两票制’监督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实施“两票制”工作中出现的临床药品配送不到位、价格上涨、配送周期长的问题
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主要是针对当前药品购销过程中存在的环节较多和多级代理等突出问题而采取的一项改革措施,目的是压缩药品流通环节,使中间加价透明化,进一步推动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减轻群众用药负担。我省按照国务院医改办等8部门《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要求,作为省级医改试点省份,根据2016年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青海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实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2017年在全省全面推行了药品采购“两票制”工作。
经调研,出现以上问题的大多数药品属于低价药品,您所反映问题的主要原因为:一是全国在2014年之前,随着药品原材料、人工等价格上涨,企业生产成本逐年上升,低价药品利润空间不断被压缩,在招标压价及零售价格不能灵活上调的影响下,低价药品生产供应意愿下降,导致部分常用低价药品出现临床脱销断档的现象。2014年,为保障常用低价药品生产企业合理利润及医院临床药品供应,国家卫生计生委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做好常用低价药品供应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列出低价药品清单,制定日均费用标准为中药不超过5元、西药不超过3元,由医疗机构与挂网生产企业按照日均费用标准进行议价后执行。因日均费用标准调整后,常用低价药品价格出现了全国范围的普遍性政策涨价。我省于2017年统一执行议价结果,由于部分地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未及时进行议价,基层医疗机构在下采购订单时,按照国家调整日均费用标准前的中标价格(价格较低)采购,生产企业无法按照国家日均费用调整前价格供货,因此出现部分药品采购后配送不到位的现象;二是实行药品采购“两票制”后,打破了原来固定每个县招标8+2家配送企业的模式,能够实现“两票制”配送的配送企业面向全省公立医疗机构进行配送,部分医疗机构没有按规定选择配送企业,仍然选择原来的配送企业采购药品,原配送企业无“两票”,无法配送药品;三是新一轮药品分类采购结果执行后,医疗机构不按规定在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下达采购订单,采购行为不规范,导致下单后,配送周期长,配送数量不足等问题。
针对以上情况,我委积极采取措施,保障基层医疗机构常用低价药品供应。一是加强政策培训,我委多次组织机构药品采购人员对常用低价药品采购政策进行培训,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常用低价药品供应保障工作,要求对各级医疗机构议价价格过低的常用低价药品再次进行遴选和议价,加强与流通企业的沟通,确保药品及时配送到位。二是为保障偏远地区基层医疗机构的用药需求,考虑到我省药品使用量小、配送半径大的实际,在《青海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实行“两票制”工作实施意见》中明确规定,六州基层医疗机构允许在“两票制”的基础上再开一次药品购销发票,杜绝“四票”。三是对价格上涨异常的常用低价药品,向省发改委价格处反映,由发改委进行核查。截止目前,随着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行为的进一步规范,配送企业的药品供应得到了改善。
二、关于临床常用药比以往价格高的问题
经调查您所列出的消炎利胆片等6个药品,其中消炎利胆片、白带丸、壮腰健肾丸、布洛芬缓释胶囊(芬必得)4个为常用低价药品,全国价格普遍性上涨,价格没有突破国家规定的日均费用标准,属于合理范围;柠檬烯胶囊2011年非基本药物招标价格为21.48元,2015年为集中挂网的药品,要求由医疗机构按照省级参考价(西北四省(陕、甘、宁、新)最新招标中标价均价为34.4元)与生产企业议价,议价价格为34.4元,属于合理价格范围 ;可待因桔梗片原为2011年非基药招标价格32.4元,目前执行的为2015年集中招标价格30.78元,较原来降低了1.62元,不存在反映的制度实行前15元的价格。
三、关于网上采购的药品与配送药品规格、厂家、价格不相符及流感药品配送不及时的问题
关于网上采购的药品与配送的药品不符的问题,医疗机构应当按规定拒收。根据《青海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企业管理考核规定(试行)》,对药品配送企业实行省、市(州)、县三级联动,分级监管,发现药品配送企业不规范行为,医疗机构可以向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反映,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实后提出处理建议逐级报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省级结合各地反映情况,实行按季度考核,约谈配送不及时的企业,督导全面供应保障工作,海南州反映相关问题的情况较少。关于流感药品配送不及时的问题,2017—2018年冬季全国普遍出现流感疫情,针对治疗此次抗流感病毒的药物如阿昔洛韦颗粒等口服药品出现了全国性短缺,为保障患者用药,我委及时下发通知,允许医疗机构临时采购扎那米韦和帕拉米韦等抗流感药物,医疗机构按照备案和临采等措施及时采购和储备了抗流感病毒药物,保障供应。
四、关于治疗高血压等慢性病的进口药品无法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的问题
2015年新一轮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时,由于进口药品价格较高,没有中标。2018年已根据临床需求,由医疗机构上报、组织专家论证后,对高血压等慢性病进口药品进行了增补挂网采购,目前已公示企业信息和产品信息审核结果,下一步医疗机构可与挂网生产企业议价后进行采购。
五、关于您提到的计划网采5万元的药品,而配送企业只能配送几千元,计划100个品种,配送30个品种,药房无药情况
因尚不清楚具体在哪个医疗结构存在类似问题,对此我们将进一步深入调研了解,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
感谢您对卫生计生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联系人:张玉琴 联系电话:0971—8247847
青海省卫生计生委
2018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