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食品添加剂新品种解读材料
(一)葡糖淀粉酶
1.解读材料。黑曲霉(Aspergillus niger)来源的葡糖淀粉酶申请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新品种。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法国食品安全局、丹麦兽医和食品局等允许其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使用。
2.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催化淀粉水解。其质量规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食品工业用酶制剂》(GB 1886.174)。
(二)丝氨酸蛋白酶
1.解读材料。Fusarium venenatum来源的丝氨酸蛋白酶申请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新品种。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法国食品安全局、丹麦兽医和食品局、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食品标准局等允许其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使用。
2.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催化蛋白水解。其质量规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食品工业用酶制剂》(GB 1886.174)。
(三)脂肪酶
1.解读材料。法夫驹形氏酵母(Komagataella phaffi)来源的脂肪酶申请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新品种。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欧盟委员会、日本厚生劳动省等允许其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使用。
2.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催化甘油二酯的合成。其质量规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食品工业用酶制剂》(GB 1886.174)。
(四)4-羟基-2,5-二甲基-3(2H)呋喃酮
1.解读材料。4-羟基-2,5-二甲基-3(2H)呋喃酮申请作为食品用香料新品种。美国食用香料和提取物制造者协会、欧盟委员会等允许其作为食品用香料使用。
2.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一种合成香料配制成食品用香精后用于各类食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表B.1食品类别除外),改善食品的味道。其质量规格按照公告的相关要求执行。
(五)2’-岩藻糖基乳糖
1.解读材料。2’-岩藻糖基乳糖申请作为食品营养强化剂新品种。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欧盟委员会、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食品标准局等允许2’-岩藻糖基乳糖用于婴幼儿配方食品等食品类别。
2.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食品营养强化剂,是母乳中一种主要的母乳低聚糖。其质量规格按照公告的相关要求执行。
(六)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又名甜蜜素)
1.解读材料。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又名甜蜜素)作为甜味剂已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使用标准》(GB 2760),允许用于冷冻饮品、果酱、面包、糕点、饮料类、果冻等食品类别。本次申请扩大使用范围用于风味发酵乳(食品类别01.02.02)和其他(仅限魔芋凝胶制品)(食品类别16.07)。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欧盟委员会等允许其作为甜味剂用于风味发酵乳等食品。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评估结果,该物质的每日允许摄入量为0-11mg/kgbw。
2.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甜味剂用于风味发酵乳(食品类别01.02.02)和其他(仅限魔芋凝胶制品)(食品类别16.07),改善产品的口感、替代蔗糖。其质量规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又名甜蜜素)》(GB 1886.37)。
(七)甜菊糖苷
1.解读材料。甜菊糖苷作为甜味剂已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使用标准》(GB 2760),允许用于调制乳、风味发酵乳、腌渍的蔬菜、糕点等食品类别。本次申请扩大使用范围用于调制乳粉和调制奶油粉(食品类别01.03.02)、再制干酪及干酪制品(食品类别01.06.04)、腌渍的食用菌和藻类(食品类别04.03.02.03)和方便米面制品(食品类别06.07)。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欧盟委员会、日本厚生劳动省等允许其作为甜味剂用于食品。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评估结果,该物质的每日允许摄入量为0-4mg/kgbw(以甜菊醇当量计)。
2.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甜味剂用于调制乳粉和调制奶油粉(食品类别01.03.02)、再制干酪及干酪制品(食品类别01.06.04)、腌渍的食用菌和藻类(食品类别04.03.02.03)和方便米面制品(食品类别06.07),改善产品的口感、替代蔗糖。其质量规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甜菊糖苷》(GB 1886.355)。
(八)(6S)-5-甲基四氢叶酸,氨基葡萄糖盐
1.解读材料。叶酸作为营养素,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GB 31601)中规定作为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中的必需成分。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第8号公告批准食品营养强化剂新品种(6S)-5-甲基四氢叶酸,氨基葡萄糖盐作为叶酸的一种化合物来源用于固体饮料等食品类别。本次申请扩大使用范围用于除13.01~13.04外的其他特殊膳食用食品(仅限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食品类别13.05)。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欧盟委员会等允许其用于食品。
2.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食品营养强化剂用于除13.01~13.04外的其他特殊膳食用食品(仅限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食品类别13.05),强化食品中叶酸含量。其质量规格执行国家卫生健康委(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第8号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