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爱卫办、文明办、健康青海行动推进办,省爱卫会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国发〔2020〕15号)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爱国卫生工作重点任务的通知》(青政〔2021〕33号)精神,根据《全国爱卫办、中央文明办、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办关于开展第34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全爱卫办发〔2021〕1号)要求,省爱卫办、省文明办、健康青海行动推进办决定联合开展第34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文明健康 绿色环保
二、活动内容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研究谋划,结合实际,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开展第34个爱国卫生月系列活动。
(一)传播健康理念,引领文明生活。持续加强宣传引导,以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为主要内容,创新科普形式,在充分发挥传统媒体作用的同时,积极拓展公众号、短视频等新媒体平台,通过知识问答、话题互动和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乡村等方式,宣传推广合理膳食知识、科学健身方法,普及烟草危害,传播自尊自信、乐观向上的现代文明理念和心理健康等科普知识,持续深化群众对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的认识,增强群众卫生意识,养成文明健康良好习惯。要强化“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全员发动、全员参与、全程推进,大力营造移风易俗、预防疾病、讲究卫生、保障健康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风尚。
(二)践行低碳环保,倡导绿色生活。要继续依托各级爱国卫生工作网络,把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深层次融入到广大群众的日常工作、生活和自觉行动中。深化“绿色出行”“光盘行动”“分餐分筷”“垃圾分类”“健康乐跑”等实践活动,深入机关、单位、企业、学校、社区等,组织发动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积极参加实践活动。要引导党员干部带头践行,强化示范带动、率先垂范作用,形成人人动手、人人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的良好氛围。
(三)建设绿色家园,共享生态文明。要针对疫情防控中环境卫生方面暴露出来的问题和短板,进一步广泛动员群众,组织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在重点做好“三清一绿”工作的同时,采取群众运动与专业队伍相结合的方式,加强病媒生物监测网络。有针对性地对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小餐饮店、小作坊、流动摊贩等环境卫生管理的薄弱环节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垃圾清运不及时、卫生死角等问题,查漏洞、补短板。结合卫生城镇创建、健康城镇健康细胞建设、文明城市和文明村镇创建等工作总体要求,大力开展春季病媒生物防制,帮助指导农牧民开展“除四害”活动,从根本上切断疾病传播途径,为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创造良好环境条件。
(四)开展主题活动,展示伟大成就。2022年是爱国卫生运动70周年。为弘扬爱国卫生运动优良传统,彰显爱国卫生运动历久弥新的生命力,扩大爱国卫生影响力,回顾全省爱国卫生运动辉煌历史成就,展望新时期爱国卫生运动的发展,各地、各部门要以爱国卫生运动70周年为契机,结合本地区爱国卫生运动的历史实践,组织开展以纪念爱国卫生运动70周年为主题的活动,广泛宣传爱国卫生运动的历史背景、发展历程、工作成效及重大意义,重点展示爱国卫生运动在预防和减少疾病、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升群众健康素养、提高社会健康治理能力等方面的成就。深入挖掘本地区本部门爱国卫生工作典型事迹,以及热心爱国卫生工作、个人表现突出、具有较高群众威信的优秀群众代表,全方位、多层次加强正面宣传和报道,进一步激发广大群众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的热情。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和工作统筹,围绕文明健康、绿色环保主题,认真研究制定爱国卫生月活动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推进计划,有序开展各项活动。各地文明办要把爱国卫生运动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机结合,发动广大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协助做好爱国卫生各项工作,推动有关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二)各地各部门要及时总结活动开展情况,提炼典型经验和亮点,将书面总结、活动图片(要求清晰、精度大于1MB,采用jpg格式,并配有简明扼要、内容真实、数据详实的说明)、视频等材料,于4月30日前通过邮箱报省爱卫办。
(三)爱国卫生月宣传海报和爱国卫生运动70周年宣传海报已在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发布,请各地各部门自行下载印制。
(国家卫生健康委官网:www.nhc.gov.cn,点击《关于开展第34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中附件1、2即可下载海报)
联系人:解安楠
电 话:0971—8244502
邮 箱:qhawb@163.com
青海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青海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健康青海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21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