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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

时间:2023年08月04日 09:57 来源: 【字体:

 近日,青海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编办、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青海省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简称《方案》),“十四五”期间,将面向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生),通过免试申请注册为乡村医生到村卫生室服务。《方案》旨在改善青海省乡村医生学历结构、持续提升村卫生室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农牧区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方案》明确,每年由乡镇卫生院按照实际提出乡村医生招聘需求,经逐级审核上报省卫生健康委汇总后,联合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向社会发布招聘计划,广泛开展宣传。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填写《青海省大学生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申请表》,并携带相关材料,到县区级卫生健康局报名,通过审核、公示、注册等程序,与乡镇卫生院签订服务协议。正式入职后,由县区级卫生健康局负责岗前培训,并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进行监督管理。

    《方案》要求,县区级卫生健康局要完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不断改善乡村医生执业环境。要关心关爱大学生乡村医生,努力帮助其解决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方案》强调,各地要加大对优秀大学生乡村医生的政策支持保障力度,积极鼓励引导大学生乡村医生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以县为单位每5年动态调整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总量,盘活用好存量编制;乡镇卫生院应当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优秀大学生乡村医生。要拓宽大学生乡村医生职业发展空间,组织大学生上岗后3年(含)内完成一轮培训,通过培训、进修等方式不断提高其医学综合能力和实践技能。教育部门应为大学生乡村医生提供学历提升教育机会。到本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工作的高校应届毕业生,服务期在3年(含)以上的,按规定享受青海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建立健全大学生乡村医生荣誉表彰制度,在人才项目、荣誉表彰、评奖评优等方面向大学生乡村医生倾斜。严格落实乡村医生各项收入补助政策,并按照各地现行政策落实社会保障待遇,逐步落实乡村医生“乡聘村用”管理机制,推动符合条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与乡镇卫生院建立聘用关系。鼓励各地按照学历、执业资格、职称、工作地点等因素对大学生乡村医生在待遇保障方面予以倾斜,进一步提高其工资待遇和岗位吸引力。

    2023年,青海省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公告已发布,全省共需招聘65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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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电话:0971-8244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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