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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开展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落实情况省级督察

时间:2020年04月10日 00:00 来源: 【字体: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青海省2019-2020年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省级督察方案》,今年省政府对全省8个市州和省直相关部门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省级督察。

 为落实国务院《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省政府及时制定印发了《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建立政府主导、职责明确、部门协作、严肃追责、科学高效的医疗卫生综合监管制度,健全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实现部门联动、协同监管、联合惩戒,进一步提高综合监管效率。

 根据省级督察方案,由省直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联络员单位负责同志任组长,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督察组,重点督察市州政府和省直相关部门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实施意见》,建立责任清单、综合监管协调和督察机制、相关部门综合监管职责以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履行行业监管主体责任、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执业等情况。

 省级督察采取点面结合的方式,上半年对西宁、海东、海西、海南4个市州政府和4个省直相关部门进行督察评价,下半年将对海北、黄南、玉树、果洛4个州和省直部门进行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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