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办全省爱国卫生工作暨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培训班的通知 2021年12月10日 来源: 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处(省爱卫办) |
各市、自治州卫生健康委(爱卫办):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落实爱国卫生工作重点任务的通知》(青政〔2021〕33号)精神,深入推进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向农牧区延伸,持续提升全省爱国卫生工作水平和能力,扎实推进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定于2021年12月中旬在西宁市举办全省爱国卫生工作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采取分批分次培训方式。 (一)第一批培训时间为12月12日下午报到, 13日—14日上午培训,14日下午离会。 (二)第二批培训时间为12月14日上午报到, 14日下午—15日培训,16日上午离会。 二、培训地点 福茵长乐大酒店(西宁市城东区昆仑东路56号)。 联系电话:0971—5228888。 三、培训内容 (一)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 (二)基层爱国卫生工作能力提升。 (三)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建设和卫生城镇创建。 (四)病媒生物防制相关技术培训。 四、培训对象 (一)第一批培训人员为:各市(州)、县(市、区、行委)爱卫办业务人员各1名;省健康教育所1名、西宁市健康教育所2名,西宁市五区两县健康教育所各1名;海西州及德令哈市健康教育所各1名;海东市健康教育所1名。 (二)第二批培训人员为:各市、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分管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负责同志及具体负责实施工作人员,县(市、区、行委)属于或拟创建国家级/省级卫生城市、县城(乡镇),相应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管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负责同志及相关专兼职人员各1人。 五、其他要求 (一)参训人员食宿由培训班统一安排,往返交通费自理,西宁市主城区参训人员不安排住宿。 (二)本次授课邀请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其他省份专家及省内相关专家参加。 (三)参加人员须佩戴口罩、自查并出示健康码,并注意手卫生,配合当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 (四)各市(州)卫生健康委负责通知辖区内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并统一填写培训班回执,于12月11日中午12:00时前发送至邮箱。 六、联系人及方式 (一)联系人及方式:荣 奥:0971—8802789 马晓娟:13260670132 解安楠:13519787052 (二)邮箱:qhawb@163.com
青海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