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新闻材料发布之十九——青海省托育服务发展工作稳步推进 2021年12月31日 来源: 家庭发展处 |
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是助力三孩生育政策落地、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决定的有力举措。我省托育工作启动以来,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需求和问题为导向,按照政府引导、部门协同、家庭为主、多方参与的总体思路,着力促进婴幼儿照护事业发展。 一、托育机构基本情况 截止12月底,全省范围内可提供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的各类机构共65家,2021年新增30家,较上年增加85.71%;托位数5517个,2021年新增2361个,较上年增加74.81%。主要特点:一是城镇较为集中。65个托育机构主要分布在市(县)区或城乡结合部;二是以民办机构为主。81.54%为营利性机构(营利性53家,非营利性10家,事业单位2家);三是主要服务形式为全日托;四是接收婴幼儿以24个月以上的为主。托大班(24-36个月)占85%。 二、领导高度重视托育服务发展工作 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2021年再次将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纳入政府为民实事工程中,强力推进。省长信长星作出批示强调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不断破解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努力办得更好。副省长匡湧主持召开全省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建立了由主管副省长为召集人的青海省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落实部门责任,研究解决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重大问题,制定完善政策措施、发展规划。 三、多举措推进工作落地落实 一是2021年争取国家项目补助资金1620万元,安排项目18项,为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工作添加动力。二是为推进我省托育服务工作有序健康发展,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工作。2021年,我委先后组织4期以全省县级以上卫生健康部门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妇幼保健机构,托育机构从业人员为培训对象的托育服务发展工作培训班,其中一期在上海市举办。三是我省各级妇幼保健机构依托现有资源,积极开展有医育特色的婴幼儿照护服务,对特殊婴幼儿家庭开展有针对性的指导服务。对新生儿家庭开展上门访视、疾病筛查、健康管理等指导服务工作。建立0-6岁儿童眼视力档案,完善健康管理档案。 四、加强督查促进机构规范运行 今年5月,安排有托育机构的地区组织相关部门对托育机构开展联合督查,重点针对传染病防控、安全防护、人员配备、消防设施、饮用水卫生等方面进行督查,其中,西宁市各县区联合发改、民政、市场监管和疾控、卫生监督等部门和单位对辖区33个托育机构进行了检查。对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或《卫生监督意见书》,对存在食堂进货票据不齐全、无登记台账等6家托育机构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对8家托育机构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做好传染病上报、饮用水卫生自查等卫生保健工作。 与此同时,积极做好托育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托育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要求,加强托育机构日常健康管理,严格落实工作人员和婴幼儿健康状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坚决把疫情挡在托育机构门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