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卫生健康系统“三新”项目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1年09月06日 来源: 科技教育与对外联络处 |
各市、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委属各单位,行业、民营医院: 为充分发挥创新人才在卫生健康科技发展中的核心作用,加快我省卫生健康科技创新步伐,我委将对2021年全省医疗卫生单位开展的“三新”项目进行评审和认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按照原省卫生厅《开展新技术、新业务、新方法工作管理办法》规定及要求进行申报。 二、申报的“三新”项目必须是在全国具有领先或先进水平、在本地区为首次开展,有重要学术及推广价值,在全省有重大影响、推广率较高,并能提高本专业诊疗水平、解决本专业疑难问题的项目。 三、委直属各单位、西宁市所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各行业、民营医院申报的项目,经本单位学术委员会初评,提出评审意见,同意后方可申报,申报数量严格控制在限额申报数之内。 四、各自治州、海东市所属的医疗卫生单位申报的项目,需经当地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进行初评,提出评审意见,同意盖章后方可申报。 五、委直属各单位、西宁市(除两县)所属医疗卫生单位和行业、民营医院申报的“三新”项目,须经科技情报检索和查新,报送申报材料时必须附带查新报告,查新报告有效时间为3个月。 六、所有申报项目均需提供本年度开展该项目的有关原始临床及相关影像资料复印件。评审结束后,所有申报材料将不予退回或查询。 七、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申报,认真把好审核关。委直属各单位、西宁市卫生健康委、行业、民营医院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25日17时,逾期不再受理。各自治州、海东市卫生健康委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30日17时,逾期不再受理。 《2021年度青海省卫生健康系统“三新”项目申报目录》电子版(附件2)报送至指定电子邮箱,申报书一式三份,申报书请在省卫生健康委门户网站下载(机构职能—内设机构—科教外联处)。 八、省第四人民医院承担2021年度“三新”项目资料收集、汇总、归类及资质审核工作,各地、各单位的申报材料请直接报送至省第四人民医院。 省卫生健康委科教外联处联系人:屈 亮 联系电话:0971—8244594 省第四人民医院科教科联系人:张生荣 联系电话:0971—8147996,13897588336 电子邮箱:qhsykjk@126.com 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1年9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