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公布2024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省内合格标准的通知

来源:委人事处 时间:2024.11.21 18:07

各市、自治州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划定202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青海考区合格标准的批复》(护考办发〔2024〕2号),现将我省2024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省内合格标准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内合格分数线全省统一划定为:专业实务284分,实践能力284分,一次考试通过两个科目为考试成绩合格。

二、凡通过省内合格线,但未达到国家合格线者,考试合格证明和资格证书仅限青海省范围内注册和使用。

三、护士执业资格省级电子证书由考生关注“青海卫生人才”微信公众服务号,按照要求完成个人实名注册待通过审核后,自行下载打印。 




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11月18日                        


主办: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电话:0971-8244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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