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青海省卫生健康委 关于互助县妇幼保健院等级评审结果公示

来源:妇幼处 时间:2024.05.13 11:17

      推进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我委依据《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6年版)》,对互助妇幼保健院进行等级评审,评审结果达到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标准。现对此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513日至19日。

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2024520日前,以信函形式向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处反映,信函以寄出日邮戳为准,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具体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山一巷5,省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处。


主办: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电话:0971-8244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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