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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3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省内合格标准的通知

时间:2023年12月29日 15:27 【字体:

各市、自治州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划定202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青海考区合格标准的批复》(护考办发〔2023〕6号),现将我省2023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省内合格标准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内合格线分数线全省统一划定为:专业实务284分,实践能力284分,一次考试通过两个科目为考试成绩合格。

二、凡通过省内合格线,但未达到国家合格线者,考试合格证明和资格证书仅限青海省范围内注册和使用。

三、护士执业资格省级电子证书由考生关注“青海卫生人才”微信公众服务号,按照要求完成个人实名注册待通过审核后,自行下载打印。 

                  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12月15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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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电话:0971-8244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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