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2021年,全省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幅控制在12%以内。
《通知》提出5项控费措施,一是规范医务人员诊疗行为。加强对医务人员医疗行为的监管,建立大型医用设备检查适宜性点评制度,推动“1+X”用药模式,深入治理高值医用耗材。二是积极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工作。三级医院50%的出院患者、二级医院60%的出院患者要按照临床路径管理。推进和规范日间手术工作,逐步提高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比例,提高医疗服务效率。三是强化公立医院运营管理。加强人、财、物统筹管理,建立健全运营管理制度体系,优化医疗费用结构。落实公立医院预算管理,降低医院运行成本。四是健全完善分级诊疗制度。积极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促进优质资源下沉,提升基层服务能力。三级医院逐步减少普通门诊服务,引导基层首诊,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和整体效益。五是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对已纳入临床检验和影像结果互认体系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检验结果予以认可,不再重复检查,减轻人民群众就医负担。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同体内推进区域信息互联互通,实现检查资料共享和结果互认。
《通知》明确了20项监测指标,公立医院门和住院诊次均费用、抗菌药物使用强度(DDDs)、辅助用药、万元收入能耗支出等指标要逐步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阳性率、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比例、住院患者基本药物使用率、医疗服务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下转患者人次数等指标要逐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