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059号提案答复的函 青卫老龄函〔2020〕12号 2020年08月30日 来源: 办公室 |
民盟青海省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进一步繁荣老年文化加强文化养老服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省自2009年进入老龄化社会,比全国晚了10年。截至2019年底,全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73.61万,占总人口的12.11%;全国老年人口达到2.54亿,占比18.1%。我省与全国相比,相差近6个百分点,老龄化程度还不够深,但人口老龄化是持续发展的过程,其影响也是逐渐显现的过程,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准备工作需未雨绸缪、及早谋划。我委结合工作职责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在“搭建更多老年人才服务平台,让老人老有所为”方面 一是今年5月,报请省委省政府印发了我省贯彻落实《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实施方案,重点围绕增强经济发展基础、提高社会保障能力、健全为老服务体系、构建养老孝老敬老社会环境等七个方面作出制度安排,其中在“构建养老孝老敬老社会环境”章节中,专门对“鼓励老年人参与社会,充分发挥老年人专长和作用”作出了规定,明确了工作任务,为老年人参与社会提供政策支持。 二是为充分发挥老年人在文化传承、医疗卫生服务等方面作用,结合健康扶贫、中小学思想道德教育等工作,自2003年起,每年实施“银龄行动”,组织离退休老专家、老医务工作者深入学校、城乡社区、养老机构等,开展银龄助教、银龄义诊等老年志愿服务活动,引导老年专业技术人员发挥自身特长,参与社会发展。目前,已组织退休老医务工作者赴海东市平安区、西宁市大通县等地开展义诊送药活动,实施年度银龄行动。 二、在“重视心理关爱,做好心理健康服务”方面 一是为进一步提升老年人健康水平,不断满足老年人健康服务需求,4月20日,报请省政府同意,会同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等六部门制定出台了《青海省关于推进建立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围绕老年人健康特点和健康服务需求,重点从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等六个方面对老年健康服务工作作出安排。其中在“健康教育”中提出要“推进老年健康宣传周活动,实施老年心理关爱项目”,在“预防保健”中提出要“重视老年人心理健康,为老年人特别是有特殊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心理关怀服务”。 二是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政法委等十部门工作安排,2019年确定海东市为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地区,从建立健全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加强心理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着手,积极探索社会心理服务模式和工作机制,为老年人等重点人群提供心理健康评估、心理健康教育、情绪纾解等健康服务。同时,为进一步掌握了解老年人心理健康状况和需求,增强老年人心理健康意识,2019年确定海东市乐都区七个行政村为国家级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试点地区,对老年人开展心理健康评估,并重点为贫困、高龄、独居、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日常关怀和心理支持服务。目前,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工作安排,四个行政村已开展试点工作。 三是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工作安排,2019年确定西宁市为“老年健康西部行”项目试点地区,积极开展老年健康服务活动,通过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方式,鼓励社会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等优先为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老年综合评估、健康指导、康复护理、精神慰藉、心理支持等上门服务,并面向老年人开展心理健康、疾病预防、合理用药等方面的健康讲座,促进老年人树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 下一步,我委将持续关注支持老年健康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积极协调民政、文化旅游、教育等部门,做好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进一步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加强老年人心理健康服务工作。二是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继续组织开展银龄义诊送药活动,为老年人发挥余热、服务社区搭建平台。三是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继续做好老年心理关爱和老年健康西部行项目,重视和关注老年人心理健康和精神健康。 感谢贵委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赵新方 联系电话:0971—6107066
青海省卫生健康委 2020年7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