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青海省高度重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锚定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以“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为抓手,通过完善顶层设计、强化系统集成、推动先行先试,构建起权责清晰、运行高效的协同机制,让改革红利持续惠及各族群众,筑牢民生保障的坚实防线。
聚合力强根基,织密协同“组织网”
一是高位推动压实责任。省级层面建立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省委书记召开深改委会议研究医改重大事项,省政府分管领导领衔统筹医疗、医保、医药“三医”协同发展,深入研究解决医改中存在的问题短板弱项,确保改革深入推进。二是部门联动凝聚合力。省卫生健康委牵头,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医保局、省疾控局、省药监局建立“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协作会商机制,制定协作规则,合力破解改革难题,构建具有青海特色的“三医”协同发展新格局。三是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制定出台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高原医学研究、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药械监管改革、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为全面深化医改工作提供了政策支撑。四是财政投入持续加大。近年来,各级财政对全省医疗卫生领域累计支出达1886.63亿元,年均增长11.6%,政府化解省级公立医院债务9.36亿元,有效保障了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公平性、可持续性。
优服务提质效,激活医疗“动力源”
一是优质资源扩容成效显著。累计落实资金13.5亿元,稳步推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等42个建设项目。高原医学研究中心(一期)建成并运行,海东市第二人民医院、海北州第二人民医院跻身三级医院行列,实现每个市(州)都有一所三级综合医院的目标。截至目前,全省公立医院出院患者三、四级手术比例61.34%,同比提升11.65个百分点,疑难重症诊疗水平稳步提高。二是支援帮扶彰显品牌效应。开展“青南”“环湖”支医、“组团式”帮扶,帮助20家受援医院实现急诊急救“五大中心”全覆盖,72名援青专家参与“援青门诊”,累计接诊2.45万人次,与受援医院骨干建立师徒结对122对,培养本土人才,同步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三是基层能力提升惠及民生。全省46个县域医共体巩固运行机制,推动行政、财务、业务、药品、信息、医保、绩效等统一管理,实现了责任、管理、服务、利益“四个共同体”,服务能力稳步提升,县域内住院量占比达55.95%。建立省垣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工作机制,通过“机制+专家+技术”方式,有效破解了西宁市主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无医共体牵头医院的难题。四是公立医院公益性持续强化。推进省、市州、县级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政府化解省级医院债务9.36亿元,财政对县级公立医院人员经费补助超80%,有效保障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落实“两个允许”,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全省公立医院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54.75%,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五是便民服务举措落地见效。制定《进一步做好全省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实施方案》,扩充互认项目、扩大互认范围,全省医疗机构影像检查互认项目由28项增加到80项,检验互认项目由54项增加到243项,有力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在10家医疗机构开展“无陪护”病房试点,服务患者1010人次,培训护理员1249人,满足了患者和家属多样化、多层次的就医陪护需求。
深改革惠民生,筑牢医保“保障线”
一是医保体系稳步健全。在全国率先实现居民医保省级统筹的基础上,稳步推进职工医保省级统筹。在全国率先实施“一卡通全省,省内无异地”,切实解决了区域间、城乡间医保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为参保群众跨县区、跨市州流动提供了极大便利。二是保障功能持续提档升级。深入推进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改革,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综合保障不断强化。全省生育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参保女职工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生育住院产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医保全额支付。扎实做好巩固衔接工作,全省重点人员100%参保、100%享受待遇,截至目前,共为50.09万名农村低收入人口支付参保资金1.05亿元。农村特困人员、低保对象、易返贫致贫人员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持续保持80%以上,共惠及农村低收入人口12.25万人次,牢牢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因病返贫致贫底线,医保巩固衔接工作持续走在全国前列。三是服务效能全面优化提升。在医保信息系统全领域、全功能全国首家上线基础上,扎实推进“智慧医保”建设,医保码、移动支付和电子处方全面铺开应用,政务服务事项线上可办率95%以上,切切实实实现了“数据多跑路”。不断优化拓展医保线下服务,依托乡镇村社综合服务中心、卫生院(室)和银行网点、商保机构、医院药店等资源,科学设立医保“办理点”,15分钟医保便民服务圈基本建成。重点围绕15类服务事项实施“高效办成一件事”,新生儿参保和退休联办等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件事一次办”,生育津贴审核支付平均时长大大缩短并直接发放至个人。
促规范谋发展,畅通医药“产业链”
一是医药管理精细高效。在全国率先出台并不断优化藏蒙医院制剂医保目录,共531种3200个,为全国民族医药管理探索了青海经验。深入推进支付方式改革,统筹区、机构、病种、基金覆盖面均提前完成阶段性任务。在全国率先将省内异地住院医疗费用全部纳入DRG/DIP付费管理,引导医疗机构主动加强成本控制,提高医疗质量,实现医保、医院、患者三方共赢。全省医疗次均费用下降1700余元、平均住院床日下降0.8天,各族群众疾病医疗费用负担进一步减轻。二是价采红利持续释放。不断扩大集采品种范围,累计集采药品1057种、耗材113类,平均降价55%以上,在青海人口较少、用量较小、药品配送半径大的不利情况下,成功挤压了药价虚高水分。牵头组建涉藏地区藏药采购联盟,积极推进民族药联合采购,为全国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制度提供了新的实践经验。扎实推进“上网店、查药价、比数据、抓治理”专项行动,对群众需求量大的药品进行重点监测,从严把好药品价格关,坚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稳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累计动态调整服务价格3675项,涉及调价资金12.61亿元,在有效减轻群众负担的同时,全力支持公立医疗机构发展。全省医疗服务收入占比由2022年的28.89%提高到36.6%,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三是专项整治净化行业生态。以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为抓手,建立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成立重大案件讨论委员会,提前介入重大案件,全程把控、精准办案,系统整治药品生产经营使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截至目前,全省各级市场(药品)监管部门累计检查“两品一械”生产经营企业11778家(次),依法查处违法案件79起,处罚金额367.96万元。四是产业发展注入强劲动能。省药监局会同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等10部门联合制定措施,深化药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应用“三结合”工作法,发掘中(藏)药优势,建“青海名方”库,支持制剂转国药准字,推动民族药“走出去”。探索建立生物科技产业园区服务工作站,为企业提供就近办事和政策咨询便利,截至目前,办理医疗器械产品注册42件,审评周期较上一年大幅缩短,首次注册提速显著,极大提高了企业积极性。